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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18-2019学年“何崇本系列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会

发布日期:2019-06-14     作者: 李爽 审稿:蒋毓新 摄影:王浩     浏览数:    分享到:

6月14日下午,我校2018-2019学年“何崇本系列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会在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6会议室召开。党委学工部(学生处)部(处)长刘少锋,教育基金会秘书长刘建斌,研工部部长宋传东,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副部(处)长蒋毓新,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明道,国际汉学院副院长李琼,研工部综合管理科科长张明超、干事李冬飞,国际汉学院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教学秘书畅晓梅,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王楠、干事李爽,少数民族教育管理科科员白克阿力·艾山参加了评审会。会议由蒋毓新主持。

会上,王楠、白克阿力·艾山、张明超、畅晓梅分别就“何崇本奖学金”“何崇本新生自强成才助学金”“何崇本少数民族奋发有为助学金”“何崇本研究生创新奖学金”“何崇本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开展情况及申请学生基本情况向评审小组做了详细汇报。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系列奖助学金相关评选管理办法》要求,评审委员综合学习成绩、科研水平、荣誉奖励、社会实践、高考成绩等相关因素逐一对参评学生进行评议,对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讨论,并就评选办法中提请审议的关于删除“何崇本新生自强成才助学金”对新生入学成绩达到当地录取成绩中等以上的表述及适当放宽“何崇本少数民族大学生奋发有为助学金”评选条件达成一致意见。

经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讨论、严格评审,拟确定2018-2019学年我校文学院范宇颖等15名本科生荣获“何崇本奖学金”;马克思主义学院罗家庭等30名学生荣获“何崇本新生自强成才助学金”;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李明繁等54名学生荣获“何崇本少数民族大学生奋发有为助学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常兴茂等21名研究生荣获“何崇本研究生创新奖学金”;国际汉学院幸运等50名留学生荣获“何崇本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审结果将于近期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刘建斌在总结中谈道,学校在何崇本系列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中始终注重引导获奖受助学生积极践行我校“受助思源、获奖思进、传递爱心、回报社会”的资助育人理念,通过举办颁发仪式暨座谈会的形式让学生与捐赠方建立情感纽带,学习何崇本先生爱国重教的崇高精神,以此激励学生树立远大理想。今后,我校会继续做好何崇本系列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优化评选程序,并持续关注奖助学生毕业后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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