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我校党委学工部(学生处)牵头起草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修订)》。为促进该办法尽快出台并落地执行,6月11-12日,我部(处)分别召开了学生、教师两个层面的意见征集会。会议由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副部(处)长蒋毓新主持。
6月11日下午,针对该办法修订的学生意见征集会召开。来自18个学院、研究中心、所的本科生、研究生学生代表参加了会议。蒋毓新介绍了该办法修订的背景及意义,与会学生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常见问题、操作程序、优化及改进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王正慜建议完善对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消费结构监督制度,以确保国家资助金能够优先用于帮助学生成长成才;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卢迎春建议进一步明确细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确保认定结果精准;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常宏宇建议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工作制度化,通过回访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经济实际状况。
6月12日上午,针对该办法修订的教师意见征集会召开。来自20个学院、研究中心、所的分管学生工作处级干部、研究生及本科生辅导员、资助专干代表参加了会议。蒋毓新介绍了该办法修订的前期工作开展及学生意见征集会的相关情况,并希望与会老师畅所欲言,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张旻建议优化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成员结构,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导师在认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曹宇巍建议学生代表以列席的形式参加学院认定工作小组会议,保证学生对认定结果的知情权;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王健建议加大学生复议的相关内容,进一步保护学生维权意识;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本科生辅导员张伟超针对“线下评议”“线上民主评议”发表了意见,建议优化认定过程的可操作性和灵活度。
本次意见征集会与会人员对修订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充分交流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会后,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将继续牵头在征集和吸纳师生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修订)》,并提请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处务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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