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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陕西师范大学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7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学院:

为了适应“双一流”大学建设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挖掘资助育人工作内涵,切实发挥勤工助学岗位的实践育人功能,以科研助学的形式,激发学生科研热情,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积极营造“抱道不曲,拥书自雄”的优良学风,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师学发〔2016年〕1号)的文件精神,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决定继续开展我校2019年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工作,现就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的对象、条件、类别、等级、评审标准、结项要求以及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详见附件1。已成功申报其他各类科研项目的小组,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等级及经费支持

项目等级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拟批准立项30项,每项支持经费4000元;重点项目拟立项10项,每项支持经费8000元。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书收集(6月6日—6月12日)

各学院对本单位学生递交的项目申报书(附件2)进行指导和筛选,于6月12日前将筛选出的申报书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等级,填报《2019年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qgzxzx@snnu.edu.cn邮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全校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并做好初审准备。

(二)项目书初审(6月13日—6月19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项目申报的学科大类,组织校内专家对项目申报书选题、意义、内容、框架、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初步评审,形成初审结果并予以公示,通过初审的项目小组准备立项答辩。

(三)立项答辩(暂定)

经过初审的项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邀请校内专家对项目进行立项答辩审查(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功立项的项目将在党委学工部(学生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项目正式运行。

四、相关说明

(一)研究周期

研究周期申报为1年的研究项目,如在研究期限内出现因实验周期较长,未能按时完成,在专家评定后允许部分项目延期为2年,结项要求根据立项等级适当提高。对特别优秀的科研项目,可以申请项目追加经费和项目转接,以期项目团队在延续期,取得更好的研究成果。

(二)经费划拨

项目经费分三次划拨,立项答辩通过后,一般项目划拨经费1000元,重点项目划拨经费2000元用于项目启动;中期审核通过后,一般项目再划拨经费1000元,重点项目再划拨经费2000元,用于项目继续研究;结项答辩通过后,一般项目再划拨经费2000元,重点项目划再拨经费4000元,用于项目结项核算。如果项目中期审核未能通过,将取消中期和结项经费划拨,项目启动经费不再追回。

(三)参与范围

项目立项侧重于一、二年级学生参加;优先支持选题较好、难度适中、易于操作的探索性科研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年级组建科研团队,欢迎青年教师、优秀研究生参与项目指导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

各学院要加大对学生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宣传力度,让更多低年级学生了解项目设立的背景、目的以及项目申报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动员有研究兴趣且能保持研究热情的学生积极参与课题申报,发挥学院青年教师和优秀研究生参与项目指导的积极性,保障项目研究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二)精心组织,把握节点

各学院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相关要求,精心指导学生填写申报书,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把握好时间结点,推动申报工作有序进行。

(三)强化监督,恪守诚信

各学院要加强对本学院科研项目申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切实提高各学院科研立项的质量。各申报小组要恪守诚信,不能一稿多投、重复立项,发现文章剽窃、抄袭等不诚信行为,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取消其项目立项资格,并惩戒失信个人。


附件: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doc

附件2:2019年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2019年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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