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学位授权点: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质量专项自查工作方案》(师学科〔2022〕1号)安排,现将第一批次专项自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18年获得授权且未调整的学位授权点、上一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博士二级学位授权点、独立科研机构所涉及的博士二级学位授权点,具体范围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4月29日-5月20日):各学位授权点自查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kfgc@snnu.edu.cn;
2.材料审核(5月21日-6月5日):学科发规处组织校内专家对各学位授权点自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3.专家评估(6月6日-6月15日):学科发规处组织国内同行专家开展进校评估以及实地检查和座谈;
4.整改反馈(6月下旬):各学位授权点根据自查及专家评估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结合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提质方案。学校依据专家评估意见,提出动态调整建议。
三、工作要求
1.2018年新增及限期整改学位授权点按照最近一年专项评估工作方案准备相关材料。
2.博士二级学位授权点(含独立科研机构)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质量专项自查报告》提纲撰写报告,填报《陕西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质量专项自查信息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3.各学位授权点应高度重视、认真自查,确保所有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涉密信息应当按国家保密规定脱密处理。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第一批学位授权点建设质量专项自查名单.xlsx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