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创新与创业氛围,培育校内优秀科创团队及项目,选拔优秀作品参加2017年“创青春”陕西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和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经研究,即日起启动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竞赛”)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安排
(一)立项时间安排
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9月20日完成立项申报。请广大同学充分查阅资料、认真思考,主动联系指导老师,完成立项申报前的准备工作。
(二)竞赛时间表
1、竞赛启动(2017年6月)
下发竞赛预通知,进行氛围营造和校内宣讲。
2、作品征集、院级初赛(2017年6月至2017年9月)
竞赛初赛由各学院团委(总支)举办。各单位要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氛围,认真摸底学生创新创业意向及成果,组织联系指导教师,协助学生组成团队,并完成对本单位学生选题的指导以及项目的初评等工作,于9月20日前,将本单位参赛项目统计表(附件2)交至校团委。
3、专题培训、辅导(2017年10月)
在作品选题阶段指导学生参赛,竞赛组委会将邀请“创青春”创业计划竞赛专家开展系列专题培训讲座。
4、项目集中咨询会(2017年11月)
竞赛组委会将举办集中咨询会,组织专家对学生作品选题进行问询并提出意见,完成创意或创业项目的预孵化。
5、校级复赛(2017年12月)
12月1日前,各学院上交最终参赛项目的作品申报书、正文及项目统计表至校团委。竞赛组委会组织答辩评审出入围决赛作品。
6、校级决赛(2018年3月)
3月前,各参赛团队按要求提交修改完善后的作品申报书及正文。竞赛组委会组织答辩评审出入围省级竞赛作品。
7、获奖作品培训(2018年3月至4月)
根据全校竞赛评审结果,组委会对入围全省和全国竞赛的团队进行赛前集训,加强业务指导和支持,模拟现场答辩。
8、参加全省(2018年5月)、全国决赛(2018年9月)
组织参赛团队参加全省、全国决赛。
二、立项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我校2018年7月1日前在册所有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
毕业5年以内(时间截至2018年的7月1日)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可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
(二)团队要求
参赛者组成优势互补、学科交叉、高低年级搭配的创业团队,原则上每个团队不得超过8人;一名学生不得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负责人;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我校为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三、作品申报说明
申报项目分类:分为已创业和未创业两类。申报作者学历:按团队成员最高学历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生三组进行评审。申报作品类型:分为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公益创业赛、创业实践挑战赛三类竞赛。
(一)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类: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1、参赛团队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者服务,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以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商业计划;
2、创业计划一般包括:执行总结,产业背景和公司概述,市场调查和分析,公司战略,总体进度安排,关键的风险、问题和假定,管理团队,企业经济状况,财务预测,假定公司提供的利益等方面;
3、作品类别:区分为产品类和服务类两类,具体可划分为以下9个作品类别:
(1)产品类:A.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类;B.生物医药类;C.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类;D.电子信息(硬件)类;E.电子信息(软件、网站)类;F、材料类;G、机械能源类;
(2)服务类:H.服务咨询类、I.文化创意类。
(二)公益创业赛类: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创业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1、申报不区分具体作品类别;
2、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具备以下特征:
(1)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
(2)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
(3)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三)创业实践挑战赛类: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具备参赛资格、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截止计算时间为2017年4月)的项目;
3、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四、立项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需认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申报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创业实践挑战赛需另附项目运营报告和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将申报材料上交所在学院,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第一作者向其所在学院申报。
(二)9月20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本学院《第十一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统计表》(见附件2)和立项申报书分别以纸质版、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大学生“挑战”科协办公室。
五、奖励办法
(一)竞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针对创业计划竞赛中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作品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作品的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5%的加分。)
(二)竞赛设优秀组织奖5名,以学院为单位评选产生。
(三)凡2017年陕西省及全国“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者,将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予以奖励或直接推荐免试研究生,同时在综合考评及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予以加分;获金奖、银奖或铜奖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团队中排名前三位的参与者)优先参加我校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的评比。
(四)竞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荣获校级比赛一等奖以上(包括一等奖)作品的主要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五)学校择期举行表彰会,对在校级、省级和国家级竞赛中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大力宣传,积极准备,召开针对学生和教师的动员大会和宣讲会,各学院分团委书记需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及有意向参赛的队伍学习创业计划竞赛的相关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通过建立及公开指导教师库等方式,积极动员学院教师科研骨干担任学生作品指导教师,鼓励各学院对指导教师配套激励措施;
(三)各学院应积极挖掘学院涌现出的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典型项目及个人,积极推进以项目为基础的竞赛团队组建,并为立项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物质技术支持。鼓励学生将互联网+等科创竞赛成果包装参加本次创赛,并优先考虑立项。
(四)校级复赛将于2017年12月启动,各参赛团队尽快于假期结合已有创业项目、暑期社会实践等展开项目调研、构思并撰写创业计划书,争取相关机构认可并取得支撑数据及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陕师第11届创青春竞赛QQ群:596079027
校团委:高 扬 85310511
2017年6月20日
附件1:“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简介
附件2:第十一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统计表
附件3: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4:创业实践挑战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5:公益创业赛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