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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团委-启夏青年网
公告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2   浏览次数:

各二级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结合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和我校工作实际,现就2024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接范围

全体2024届毕业生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二、转接程序

(一)毕业生教育

根据《团章》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生团员在离校前接受团员教育是加强大学生团员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各二级团委要依托“三会两制一课”,加强毕业生团员对团组织关系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团员对团员身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二)转出前准备

毕业生团员要核查是否已缴清团费,智慧团建系统中个人资料是否有需要补充、完善和修改的地方,重点核对手机号码、团员编号(2017年之后入团的团员)、学历等内容是否需要更新,本人更新后联系团支部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

(三)关系转接

1.审核把关。各二级团委通过“智慧团建”系统,按照“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附件1要求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各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

2.转接方式。我校2024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采用“智慧团建”信息系统转接和纸质版介绍信转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详见《陕西师范大学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填写模板(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附件4要求必须打印后逐项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检查无误后,以学院(部)为单位在621日前到校团委统一办理并加盖印章。

同时,各学院(部)团委严格填写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专页的相关内容、注册并加盖学院(部)团委印章,不需到校团委办理。

转出时间、缴纳团费截止日期统一填写2024630团员证和团员档案不齐全的,不予转出组织关系。

3.标记毕业时间。各二级团委依托“智慧团建”系统确认并完成关于“延迟毕业团员/教师”标记及撤销。具体操作详见《“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附件2)。

4.汇总统计。各二级团委组织毕业生团员认真填写《2024届毕业生团员信息登记表》(附件5并汇总《2024届毕业团员团支部数据统计表》(附件6。全体毕业班团员要逐一进行登记,不得遗漏。请以学院(部)为单位在621日(星期)下午1700将附件纸质版交至校团委,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团委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将其作为增强团员意识的重要抓手,作为开展团员毕业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的重要举措。

2.各二级团委要熟练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的规范流程,安排专人熟练掌握“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操作,紧密围绕“学社衔接”各项考核指标开展工作。831日前,要实现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校团委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分阶段通报、督查此专项工作。

3.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因此,已经入党的毕业学生团员若未满28周岁,依然需要转接团组织关系,其团组织关系的去向一般应与党组织关系去向保持一致

4.各二级团委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苗凯彬

联系电话:029-8153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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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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