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项目 > 正文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关于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繁荣哲学社会科学讲话精神,充分发挥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优势、人才优势、科研优势,进一步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陕西省哲学学科建设,陕西省教育厅与陕西师范大学联合共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并启动设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该项目纳入省教育厅项目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立足21世纪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时代化,聚焦推动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融合发展,努力为陕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重点支持以下领域: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西方哲学及其相关学科的应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问题研究;中国式现代化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研究;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哲学研究;张载关学与传统文化研究;数智时代与人类未来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国际影响力研究等

立项范围参照《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24年度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项目分类、数量及经费

(一)分类及数量

计划立项40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项目20项,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青年项目15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研究周期2年。

(二)经费

立项后,项目经费由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分2次拨付,首次拨付总经费的70%,中期考核合格且项目结项通过后再拨付30%。

建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按不低于本项目经费1:1的比例进行专项经费配套。

三、资助条件与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报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承担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

申报一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经历并取得比较突出的学术成果;

申报青年项目负责人申请当年1月1日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有承担校级及以上项目的经历并取得比较突出的学术成果。

3.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本单位以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吸收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4.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所申报研究领域现状,有相关研究成果。

5.项目负责人在本次申报中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主持人。申报团队或个人中有学术不端行为并受到处分且尚未被撤销,或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撤项处理仍在受限期内者,不得参与申报。

6.项目组成员原则上重点项目不超过10人,一般项目不超过8人,青年项目不超过5人(均包含主持人)。

7.各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

(二)限制规定

1.“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项规定。高级职称人员作为负责人或参与人累计承担或申报的项目不超过2项,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作为负责人累计承担或申报的项目限1项(参与不限);对于重点项目,执行期内仅限主持1项;同一研究主题禁止同时申请不同类型项目。

2.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范围和要求。项目依托单位和参研单位应确保落实相关项目规定的匹配经费。

3.各类项目需要有明确的可考核指标。

4.申请项目须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要求。违反相关要求,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被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后期本项目的申报。

(三)结项要求

1.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2.结项需要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专题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成果简介,同时还需要满足以下科研条件:

(1)重点项目科研要求

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以项目负责人名义发表文章2篇,文章内容要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文章自立项之日起2年内公开发表)。

(2)一般项目科研要求

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以项目负责人名义发表文章1篇,文章内容要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文章自立项之日起2年内公开发表);或专题研究报告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3)青年项目科研要求

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以项目负责人名义发表文章1篇,文章内容要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文章自立项之日起2年内公开发表);或专题研究报告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课题相关成果被《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采用;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3.项目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点/一般/青年)项目资助”和立项编号,否则将不予列入结题验收材料。

四、申报时间和要求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者按要求填写《“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申报书》(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简称《论证活页》,见附件3)。《立项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打印,中缝装订,本人签名。申报时须提交纸质版《立项申报书》2份、《论证活页》一式4份,电子版《立项申请书》《论证活页》以WORD形式提交,汇总表以EXCEL形式提交。申报人须严格按照指南学科分类、指南题目、研究类型填写,不得随意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报时间

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纸质材料报送至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xzsyjzx@163.com,发送时命名“姓名+2024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联 系 人:李婧玮 张媛 贾凯

联系电话:029—85319587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教育博物馆西附楼N212室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