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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实验手册

作者:tarsier 发表时间:2007/07/10 11:13:37   浏览: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实验手册
 
  序   言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实验手册》的宗旨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使用者角度提出做好自身防护的措施,指导安全规范操作,确保人身安全。目的是提醒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对容易出现的安全事故时刻保持警觉,加强自身保护,自觉遵守学校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规范的进行实验,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实验手册》的内容包括在实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事故、产生的危害及其规避与排除的方法和自救基本常识,使学生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达到携手安全,共创和谐校园。
第一章  总  则
1、《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实验手册》是为规范学生实验,确保人身安全而编制;
2、学生进入实验室前,首先学习《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实验手册》,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其次要熟悉实验教材,明确实验目的、步骤,了解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经院(系)组织培训并经实验教师认可后,方可进行实验;
3、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务必遵守学校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4、若实验室发生了突发性事故,要按照院(系)制定的“处置实验室突发性事故预警预案”处置,并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和院(系)主管领导。特重大事故要迅速上报资产管理处、公安处,并拨打报警电话。
第二章   实验室守则
 
1、学生实验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学生务必高度重视实验。
2、在实验前要认真做好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步骤以及实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3、进入实验室必须统一着实验服,按实验分组顺序就座。要遵守纪律,不得带与实验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室。
4、实验开始前要认真听取实验教师讲解,仔细观察实验教师的示范,同时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及时向实验教师报告。
5、在实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实验步骤,规范操作程序,仪器连接要正确、安装要稳固,取用药品要适量,接通电源、点火加热、接触药品要注意安全。实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现象或仪器损坏等情况,应立即停止实验并及时向实验教师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6、在实验过程中要认真观察实验现象,仔细分析思考,实事求是的做好实验记录。未经实验教师允许,不得作规定以外的实验。
7、实验结束后,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切断电源、水源、火源等,清洗容器,清理实验用品并按要求摆放整齐,废液、废物要分类倒(放)入回收容器(回收箱),严禁将废液倒入水槽中。遇到损坏、丢失仪器应及时报告,待实验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8、使用电子仪器设备时,首先要了解其性能和操作规程,实验前先检查仪器设备,再接通电源,实验结束后,先关闭仪器设备,再关闭电源。
9、实验室内的任何实验用品不得私自带出实验室。
10、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生要树立“安全第一、节约、环保”的意识,节约用水、电及实验材料,要爱护室内设施和用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要保持实验室的整洁。
11、实验结束,经实验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
一、实验室用电安全
危害:
1、被电击会导致伤害甚至死亡。
    2、短路可能导致爆炸和火灾。
    3、电弧或电火花会点燃易燃物品或者引爆具有爆炸性的材料。
    4、不慎开启(或操作)仪器设备可能导致仪器设备的损坏、身体受伤。
    5、电器过载会损坏机器、断路或燃烧。 
预防:
1、当手、脚或身体潮湿或站在潮湿的地板上时,切勿启动电源开关,触摸用电器具。
2、经常检查电线、插座或插头及地线连接情况,一旦发现损坏应立即更换。
3、电炉、高压灭菌锅等用电设备在使用或工作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4、用电器要保持清洁、干燥,清理用电器前务必切断电源。
5、切勿带电插、接电气线路。
6、非电器施工专业人员,切勿擅自拆、改电气线路。
7、不得在一个电源插座上通过转接头连接多个用电器,以免电源插座超负荷引起断路或火灾。
8、不得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如有特殊需要须与院(系)主管部门联系。     
9、实验室内禁止私拉电线。
二、剧毒药品的使用安全
危害:
1、摄入微量剧毒药品即可使人致残甚至生命危险。
2、剧毒药品使用不当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预防:
1、购买剧毒药品必须向学校公安处申请备案,通过正常渠道在指定的化学危险品商店购买。
2、剧毒药品管理实行“四双”制度,即两人管理、两人使用、两人运输和两把锁管理为核心的安全制度,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剧毒药品保管实行责任制,即“谁主管,谁负责”。管理人员调动,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并将名单报公安处及主管部门备案。
4、使用剧毒药品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易挥发性剧毒药品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
5、实验产生的剧毒药品废液、废弃物等要分类回收、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掩埋或水冲。由院(系)按有关规定统一处置。
6、剧毒药品使用完毕,其容器仍由双人管理,院(系)按规定统一进行报废处理,报学校管理部门备案。
7、学生使用剧毒药品必须在实验教师指导下进行。临时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剧毒药品。
8、剧毒药品不得私自转让、赠送、买卖。若校内单位之间需要调剂,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三、化学药品的使用安全
危害:
1、腐蚀性化学药品会腐蚀或烧伤皮肤。
2、某些挥发性易燃化学危险药品遇到开关电源打火或穿脱衣服时产生静电火花即会引起燃烧或爆炸。
3、配制、使用化学药品不当可能引起爆炸或者液体飞溅。
4、随意倾倒化学废液会导致环境污染。
   预防:
1、使用化学药品前,要详细查阅该化学药品使用说明,充分了解化学药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性。
2、严格遵照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进行使用,避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危害。
3、在实验时,要佩戴合适的个人保护器具,易挥发性剧毒药品应在通风橱中操作实验。
4、在实验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了解化学药品的使用、保存、安全处理和废弃的程序。
6、清楚你工作环境中是否有危害性物品,并了解它们的性能及对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和注意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7、了解化学危险药品产生的损伤及采用的应急措施,并能正确使用处置方法。
8、化学危险药品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应及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实验教师和院(系)报告。
四、放射性防护安全    
   危害:
1、短时间大剂量的射线照射可能会导致人体机体的病变。
2、长时间小剂量的射线照射有可能产生遗传效应。
3、大量吸入被放射性物质污染了的物质,可能会导致人体内脏发生病变。
预防:
1、购买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必须向学校申请并批准备案,经西安市公安局办理“西安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许可证”后,方可购买使用。放射源必须按规定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2、在实验前,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的学生必须接受防护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认真阅读《陕西师范大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安全管理规则》,经培训,方可进行实验操作。指导教师对学生实验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3、放射实验必须在指定的放射性实验室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空气污染、表面污染及泄漏事故的发生。
4、从事放射实验工作人员、学生必须正确佩带个人剂量计,接受个人剂量监督。
5、严格区分放射性与非放射性废物,妥善保管实验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由院(系)指定专人统一处理。
6、发生放射性事故后,立即向院(系)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和减少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五、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
危害:
1、错误操作可能损坏设备,造成人身伤害。
2、缺乏保护装置的设备容易引起伤害事故。
3、错误连接电源,可能引发触电、失火。
预防:
1、学生经过培训和允许,才可以使用仪器设备。
2、应清楚了解仪器的每个按钮位置及用途,以便在紧急情况下立即停止操作。
3、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勿贪图省时、省力而走捷径。
4、进入实验室必须统一着实验服,不得佩戴长项链或者穿宽松的衣服,留长发的需将头发盘起并戴实验帽。
5、要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装置正常有效,在使用中,若对仪器设备安全性怀疑,应立即停机检查。
6、当仪器在运转的过程中有杂音或运转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关机并通知仪器主管人员。
7、在清洁、维修仪器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告示牌。
8、由于错误操作仪器而发生事故,须及时向实验教师及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
六、高压气瓶使用安全                                
一、高压气瓶的搬运、存放和充装注意事项:
1、在搬动、存放气瓶时,应装上防震垫圈,旋紧安全帽,保护开关阀,防止意外转动,并减少碰撞。
2、搬运气瓶时,必须用专用小推车或双人平抬,绝不允许用手执开关阀移动。
3、气瓶在装车运输时,应将气瓶固定,避免途中滚动碰撞。装卸车时应轻抬轻放,禁止采用抛扔、下滑或其它易引起碰击的方法。
4、充、装有互相接触后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的不同性质气体的气瓶(如氢气瓶和氧气瓶),不得同车搬运或同存一处,也不能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存放。
二、高压气瓶使用原则
1、高压气瓶必须分类分库保管,直立固定存放,远离热源,避免曝晒和强烈振动,实验室使用时,要坚持“随用随领,室内不得存放”的原则。
2、在开高压气瓶上的开、关减压器和开关阀时,动作必须缓慢,应先旋动开关阀,再开减压器;使用完毕,先关闭开关阀,放尽余气后,再关减压器。切不可只关减压器,不关开关阀。
3、使用高压气瓶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与气瓶接口处垂直的位置上。操作时严禁敲打撞击,并经常检查有无漏气,应注意压力表读数。
4、氧气瓶或氢气瓶等,应配备专用工具,并严禁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不能穿戴沾有各种油脂或易产生静电的服装、手套操作,以免引起燃烧或爆炸。
5、可燃性气体和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十米(确难达到时,可采取隔离等措施)。
6、气瓶内的气不可用尽,按规定留0.05Mpa以上的残余压力;可燃性气体应剩余0.2Mpa~0.3Mpa(约2kg/c㎡~3kg/c㎡表压);氢气应保留2Mpa,以防再充气时发生危险。
7、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充装一般气体的气瓶三年安检一次,若发现有严重腐蚀或损伤的,应提前进行安检。
三、几种特殊气体的性质和安全
1、乙炔:乙炔是极易燃烧、容易爆炸的气体。含有7-13%的乙炔—空气混合气,或含有30%的乙炔—氧气混合气最易发生爆炸。乙炔和氯、次氯酸盐等化合物也会发生燃烧和爆炸。
存放乙炔气瓶的地方,要求通风良好。使用时应安装回闪阻止器,防止气体回缩。如发现乙炔气瓶有发热现象,说明乙炔已发生分解,应立即关闭气阀,并用水冷却瓶体,同时将气瓶移至远离人员的地方妥善处理(注:发生乙炔燃烧时,绝对禁止用四氯化碳灭火)。
2、氢气:氢气密度小,易泄漏,扩散速度快,易和其它气体混合。氢气与空气混合气的爆炸极限:空气偏含量为18.3:59%(体积比),此时极易引起自燃自爆,燃烧速度约为2.7米/秒。
氢气瓶应单独存放,最好放置在专用的房屋内,以确保安全。严禁放在实验室内,严禁烟火。
3、氧气:氧气是强烈的助燃气体,高温下,纯氧十分活泼;温度不变而压力增加时,可以和油类发生急剧的化学反应,并引起发热自燃,进而产生强烈爆炸。
氧气瓶一定要防止与油类接触,绝对避免其它可燃性气体混入氧气瓶;禁止用(或误用)盛装其它可燃性气体的气瓶来充灌氧气。氧气瓶禁止放在阳光曝晒的地方。
4、氧化亚氮(笑气):具有麻醉兴奋作用,受热时可分解成为氧和氮的混合物,如遇可燃性气体即可与此混合物中的氧化合燃烧。
七、防火事项
一、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二、严禁在实验室吸烟,禁止乱拉电线、私用电炉等违章用电。
三、电线及电器设备起火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开关,再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并及时通知供电部门。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来扑灭燃烧的电线、电器。
四、实验人员衣服着火时,立即用毯子之类物品蒙盖在着火者身上,必要时可用水扑灭。不要慌张跑动,避免造成更大的火灾。
五、实验过程中小范围起火时,应立即用湿石棉布或湿抹布扑灭明火,并拔去电源插头,关闭总电闸。易燃液体着火时,禁止用水灭火。范围较大的火情,应用消防砂、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来扑灭。精密仪器起火,应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实验室起火,不宜用水扑救。
六、离开实验室时,应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好水龙头、关好门窗。
七、若在实验室内或实验过程中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
八、对违反安全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工作中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事故者,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四章   一般性急救措施
一、触电的急救措施
  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或设法使触电人脱离电源;患者呼吸停止或心脏停止跳动时,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特别注意出现假死现象时,不能放弃抢救,同时尽快送往医院救治。
二、中毒的急救措施
  对中毒者的急救主要是把患者送往医院或在医生未到达前,尽快将患者从中毒物质区域中移出,并尽量弄清致毒物质,以便协助医生排除中毒者体内毒物。若中毒者呼吸停止或心脏停止跳动时,应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直至医生到达或送到医院。
三、    创伤的急救措施
小的创伤用消毒纱布把伤口清洗干净,用3.5%的碘酒涂在伤口周围并进行包扎。若出血较多,可用压迫法止血,同时处理好伤口,扑上止血消炎粉等药,较紧的包扎起来即可。
  较大的创伤或者动、静脉出血,甚至骨折时,应立即用急救绷带在出血部位上方扎紧止血,用消毒纱布盖住伤口,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应注意每隔1-2小时适当放松一次,以免止血时间过长,造成肢体缺血坏死。
四、烧伤急救措施
1、普通轻度烧伤,可用清凉乳剂涂擦于创伤处,并包扎好;略重的烧伤可视烧伤情况立即送往医院处理;遇有休克的伤员应立即通知医院前来抢救、处理。
    2、化学烧伤时,应迅速解脱衣服,首先清除残存在皮肤上的化学药品,反复用水清洗,同时视烧伤情况立即送医院救治或通知医院前来救治。
  3、眼睛受到伤害时,应立即请眼科医生诊断。但化学灼伤时,应在医生到来前用蒸馏水清洗眼睛,注意不能直射眼球,清洗时须用细水流。
附:学生营养保健的审批管理(摘要)
1、做毕业设计或论文的学生在实验中接触有害健康物质连续超过三个月者,可按相应标准享受营养保健。
2、有害健康的实验有两类:
   (1)接触放射性类的实验。
   (2)接触化学、生物类有毒、有害物质及物理致害因素类的实验。
3、营养保健申报表由各实验室填写,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经院(系)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4、营养保健费从教学、科研、生产的相关经费中列支。
     第五章    专用教室管理有关规定
一、专用教室
1、多媒体教室、语言语音教室、微格教室、计算机教室、电子阅览室、博物馆、标本室等专用教室是教学的辅助设施,在教学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进入专用教室必须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3、要保持秩序,遵守纪律,不准喧哗、打闹,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携带零食进入,严禁吸烟。
4、要爱护专用教室内的公共财物及各项设施,用后及时正确归位。
5、不得随意拨动专用教室内的电气开关,严禁私自拆卸,若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教师反映。
6、凡使用专业教室都必须填写使用记录。
7、专用教室内的任何教学用品不得私自带出教室。
二、语音语言教室
1、在语音室上课时,学生须按要求穿鞋套,提前五分钟进入语音室。上课后学生不得进入,以免干扰课堂教学秩序。
2、语音室上课班级实行固定座位责任制,每班有座位表一份。每位学生课前检查自己座位上的设备(包括耳机、话筒、听讲机等)及桌椅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管理人员。课后若发现有设备损坏情况均由该堂课使用的学生负责赔偿。
3、进入语音室请保持安静和室内卫生,不要高声暄晔,不得随地吐痰,不抛扔杂物,不许抽烟和吃零食。
4、学生桌面可放听力课本、字典及文具,但不得放置水杯、碗具、墨水等,不许在听音桌隔板挂书包等物品,课间不要爬在桌面休息,不围观主控台或拨动主控台按键。
5、爱护语言室设备。轻拿轻放耳机,按键时用手指轻触,不得拆卸设备。下课后,应关好窗户、关闭电扇、空调、电灯开关。
6、凡在桌面乱涂画、蹬踏墙面或因违反上述各项规定而损坏室内设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若设备损坏后不能修复,按整件价格赔偿(附各类语音设备价格表)。
 
附:各类语音室设备价格表
K401、k402、k406、k407语音室设备价格:
课  桌:    360元/套    学 生 凳:  50元/套
桌面显示器: 900元/套    耳机话筒组:  55元/套
桌面学生机:  2600元/套
K403,K404,K405语音室设备价格:
课  桌: 400元/套    学 生 凳: 50元/套
桌面显示器:900元/套   耳机话筒组:300元/套 
桌面学生机:4000元/套
K408,K409,K410,K411语音室设备价格:
课  桌: 480元/套   学 生凳:  50元/套
桌面显示器:900元/套   耳机话筒组:  100元/套 
桌面学生机:600元/套
松下WE-7900  (三套):
课桌:600元   折椅:55元  玻璃:40元  光笔:3700元
学生终端:4000元 光笔: 3700元   耳机话筒组: 350元
正海现代 D0940   (4套):  
课 桌: 580元    玻 璃: 50元     学生凳:50元
学生终端:2000元  显示器:750元 耳机话筒组: 150元
三、计算机机房
1、学校计算机机房(简称机房)实行开放式管理。开放时间为:每天8:30—21:30分 (双休日照常开放),其中每周二上午为设备维护时间,暂停开放。
2、全校机房实行计划内免费与计划外收费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管理。正常教学、实验用机按教学计划由教务部门确定免费机时数,计划外自由上机实行收费。
3、学校计算机公用机房在优先保证学校教学计划学时用机以外,才能为学生提供自由上机。教学计划学时用机,本科生、研究生是免费上机。全校职工计算机应用培训及学生自由上机实行收费。院(系)管理的计算机机房在保证为学生、教师提供计划用机外,也要实行开放式管理,无条件地为本科生、研究生、教师提供教学、实验上机服务。凡无故拒绝师生上机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机房计划外开放收费标准为0.5元/时、机,所收费用按照学校“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财务规定进行管理,主要用于设备维护和管理人员劳酬。
5、所有机房应全部接入校园网,除承担教学、实验任务外,还应确保师生进行网络应用。凡上网师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全校计算机机房应逐步实行刷卡式管理,最大限度地方便师生上机。
第十四条:全校计算机机房的技术支持、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第十五条:网络信息中心会同院(系)制定计算机机房管理实施细则。
四、学生上机守则
1、上机前应准备好所需的一切物品。         
2、按时上机,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
3、学生上机必须对号入座,服从指导教师和机房管理员的调配。进入机房的学生未经允许不准乱动室内任何设备。
4、保持机房安静、整洁,不准大声喧哗。在上机期间,不能随意走动,出机房要向指导教师请假。
5、禁止把零食等带入机房内,不得在桌、椅上乱涂乱画,不准玩游戏,不准设置密码以及删除硬盘中的文件,不得随意拆卸或调换计算机硬件设备。
6、每次上机要如实填写上机登记表。
7、若计算机或其它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指导教师报告,听候机房管理员安排,并将情况如实填写上机登记表。
8、如需要进行拷贝的同学,请与机房管理人员联系。
9、上机结束按操作顺序关机,并将桌椅、键盘等复位,做好清洁工作。
10、凡损坏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应照价赔偿,违反上机守则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室外活动场所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塑胶田径场
塑胶田径场是教学与训练的运动场所,是学校体育基础设施。为了加强场地管理、安全及卫生,确保教学、训练活动的正常进行,全校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应自觉遵守本规定。
1、树立主人翁思想,爱护场内各种设备、设施,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搬动或拆卸。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进入场内,严禁运动员在场地内使用化学药物(例如:治疗肌肉的药物等)。
3、严禁机动车辆、自行车进入场内,以防压坏草坪、胶面或油污腐蚀胶面。严禁翻越围墙进入场内。严禁在塑胶跑道上踢球。
4、进入场内应注意着装,严禁穿硬底鞋和带铁钉、铁掌的鞋及高跟鞋进入足球场地;跑鞋鞋钉不得长于9毫米;严禁用硬物击打草坪。
5、保持场内清洁卫生,严禁吸烟、吃口香糖及携带含糖类有色饮料或食品入内。禁止吐痰,乱扔果皮杂物。
6、除教学和训练用器械外,其它任何器械未经场馆中心同意,不得带入场内。禁止在场地内进行铅球、标枪、铁饼、链球等项运动。
7、雨(雪)天气后,场地未干前,禁止踩踏草坪,以免损坏场地。
8、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除批评教育外,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9、每周一、二、三、四、五日全天面向师生开放。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训练、比赛及有关活动的前提下,周六、周日为场地维护时间,凡利用场地闲暇对外开放要实行有偿服务,所收费用应严格遵守学校“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财务规定,主要用于场地维护和管理人员劳酬。
二、游泳池
为了维护游泳池的正常工作秩序,保障教学和游泳爱好者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在上游泳课或进行游泳训练时,学生必须认真听取教练讲解和示范,按照教练要求训练。学生初学游泳严禁进入深水区。
二、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游泳池有关规定,须穿泳衣、裤、戴泳帽方可下水。入池前和泳后身体应进行喷淋,不得携带与游泳无关的物品进入场地。
三、凡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病、性病、严重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忧郁症和酗酒的学生不得下水游泳;禁止在池内吸烟、吐痰和小便;严禁跳水、潜水、追逐打闹;不准自带睡床、车胎、球类等入池。
四、加强公德教育,倡导文明运动,严禁在游泳池打架、斗殴,无理取闹,若违反规定,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或送交公安机关。
 
 第七章  教学、科学研究实验室简介
一、部分主要开放的教学实验室:
单位
实验室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化学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教学七楼(雁塔校区)
85308284
简介
 
化学实验教学实验中心是我校五个教学实验中心之一,也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重点资助建设的实验中心之一,1998年获省级"优秀实验室"称号,2005年被评定为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999年
提出并实施了一体化多层次的实验教学模式和实验课独立设置并与理论课有机联系的运行模式,已在全校推广。一体化多层次是在一级学科平台上,根据实验的性质分为三个层次组织实验教学,即由基础化学实验、综合实验、专业设计实验三大部分组成。基础实验室包括:化学合成实验室一、 化学合成实验室二、化学测量一、化学测量二、参数测定一、参数测定二、化工基础、综合实验一、综合实验二、专业设计实验,一次性可容纳448人同时进行实验。中
 
 
心承担化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科学教育专业、材料专业、生命科学专业和食品专业等专业奠定本科学生实验教学任务,同时面向校内外开放,年实验量近19万人时。
                                                                           
生命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教学六  (雁塔校区)
85303736
简介
生命科学基础教学实验中心是我校五个教学实验中心之一,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重点资助建设的实验室,是在《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的基础上成立的,1998年获省级"优秀实验室"称号,2005年被评定为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几年来通
过一系列改革和建设,全面提升了实验室的规模和档次,为培养具有高水平综合能力和创新意识的新型教学科研人才奠定了基础。中心下设形态观察室、开放式实验室、普通生物学实验室、细胞与遗传学实验室、细胞与遗传学实验、生化与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动物
生理学实验室、植物生理学实验室、微生物学实验室等基础教学实
验室。除为生物学基地、生物学教育、生物技术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900余人承担实验教学和毕业论文实验,还承担食品专业、教育学专业、体育学专业和学前教育等专业300余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实验教学,同时坚持面向校内外开放,年实验量约15万人时。
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物理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教学九楼(雁塔校区)
85303924
简介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是我校五个教学实验中心之一,也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重点资助建设的实验室。中心由力学、热学、电磁、光学实验室、近代物理实验室、综合提高实验室、演示与开放实验室等九个分室组成,可开出基础实验、综合实验及设计性实验项目160多个,承担着全校理科院系一、二年级学生的普通物理实验课,以及物理专业和部分非物理专业学生近代物理实验课教学,同时面向校内外开放,年均实验量超过16万人时。近几年实验室在实验教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探索,创立了"三段式"(即预备阶段,系统训练阶段和以学生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为主的综合性提高阶段)的实验教学体系,并编写了相应的教材。实验教学改革成果获"陕西省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一项、 二等奖两项,实验室98年通过陕西省的合格评估,并被评为陕西省高校先进实验室。
计算机科学学院
多媒体网络教学实验中心
教学三楼
85310160
科技信息楼(长安校区)
简介
多媒体网络实验教学中心是我校五个教学实验中心之一,也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重点资助建设的实验室。中心除完成计算机基础知识、C程序设计、Visual Basic程序设计、Visual Foxpro6.0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原理及应用、多媒体技术基础、AutoCAD基础教程、离散数学、汇编语言等十几门课程的几十个实验项目,满足教学实验要求外,还开设了设计性、开放性及综合性实验供学生开放实验选择,同时承担全校师资培训和向校内外开放,年实验量10多万人时。
外国语学院
语言语音教学中心
教学二楼
85310064
科技信息楼(长安校区)
简介
语言语音教学中心是我校五个教学实验中心之一,也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重点资助建设的实验室。中心面向全校开展外语教学,开设有英、俄、日、法四个语种,承担全校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成人教育的外语听力、口语的教学任务,年实验量约50万人时。
二、校级科学研究平台:
单位
实验室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材料科学平台
教学七楼附楼(雁塔校区)
85308284
简介
 
主要从事物理材料、化学材料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对外承担有关材料方面的科研课题及相关样品测试工作,地址设在雁塔校区教学七楼和九楼附楼的一层。
 
 
 
 
生命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平台
教学六楼(雁塔校区)
85303736
简介
 
主要从事与生命科学有关的科学研究工作,对外承担生命科学有关方面的科研课题及相关样品测试工作,地址设在雁塔校区教学六楼(2006年下半年迁往长安校区1号实验楼)。
 
旅游与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平台
教学四楼(雁塔校区)
85303798
简介
    
主要从事环境方面有关的科学研究工作,对外承担环境科学有关方面的科研课题及相关样品测试工作,地址设在雁塔校区教学四(2006年下半年迁往长安校区1号实验楼)。
 
 
 
三、部分大型精密仪器(单台件价值40万元以上):
 
 
 
 
序号
仪器名称
型   号
安置地点
1
原子力显微镜
SPM-9500J3
教学九楼-
2
综合热分析系统
Q1000DSC+LNCS+FACS   Q600SDT
教学七楼
3
环境扫描电子显微镜
Quanta200
教学七楼
4
有机元素分析仪
Vario ELIII
教学七楼
5
介电分析与树脂固化仪
DEA230/2
教学七楼
6
紫外可见近红外光谱仪
Lamda950
教学七楼
7
X-射线衍射仪
D/MAX2550VB3+/PC
教学九楼附楼
8
冷热台偏光显微镜
Letca-cifiec600
教学七楼
9
动态粘弹谱仪
Q800DMA
教学七楼
10
红外光谱仪
EQUINOX55
教学七楼
11
凝胶渗透色谱仪
Waters-breeZe
教学七楼
12
激光拉曼光谱仪
ALMEGA
教学七楼
13
核磁共振谱仪
AVANCE300MHZ
教学七楼附楼
14
毛细管电泳仪
P/ACE500
教学七楼
15
高效液相色谱分析仪
Waters1525Serial
教学七楼
16
时间相关单光子记数荧光仪
FLS920
教学七楼
17
遗传分析仪3100AVANT
AB3100Avant
教学六楼
18
扫描式电子显微镜
S-570
教学三楼
19
制备色谱仪
LC-8A
教学六楼
20
气质联用分析仪
GCMS-QP2010
教学六楼
21
液质联用仪
LC1100-Q6000
教学六楼
22
偏光显微镜
DMRX
长安校区1号实验楼
23
热释光年代测定系统
TL/OSL-DA-15
长安校区1号实验楼
24
X-射线荧光仪
PW2403
长安校区1号实验楼
25
128导ERP系统
BP-128ch
田家炳楼
26
眼动仪
EYELINKII
田家炳楼
27
单道扫描等离子光谱仪
Atomscan
教学六楼附楼
28
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
MAX-II
教学十二楼
29
多道生物电记录系统
16/32便携式
教学十二楼
 
 
  序   言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实验手册》的宗旨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使用者角度提出做好自身防护的措施,指导安全规范操作,确保人身安全。目的是提醒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对容易出现的安全事故时刻保持警觉,加强自身保护,自觉遵守学校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规范的进行实验,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实验手册》的内容包括在实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事故、产生的危害及其规避与排除的方法和自救基本常识,使学生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达到携手安全,共创和谐校园。
第一章  总  则
1、《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实验手册》是为规范学生实验,确保人身安全而编制;
2、学生进入实验室前,首先学习《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实验手册》,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其次要熟悉实验教材,明确实验目的、步骤,了解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经院(系)组织培训并经实验教师认可后,方可进行实验;
3、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务必遵守学校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4、若实验室发生了突发性事故,要按照院(系)制定的“处置实验室突发性事故预警预案”处置,并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和院(系)主管领导。特重大事故要迅速上报资产管理处、公安处,并拨打报警电话。
第二章   实验室守则
 
1、学生实验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学生务必高度重视实验。
2、在实验前要认真做好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步骤以及实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3、进入实验室必须统一着实验服,按实验分组顺序就座。要遵守纪律,不得带与实验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室。
4、实验开始前要认真听取实验教师讲解,仔细观察实验教师的示范,同时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及时向实验教师报告。
5、在实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实验步骤,规范操作程序,仪器连接要正确、安装要稳固,取用药品要适量,接通电源、点火加热、接触药品要注意安全。实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现象或仪器损坏等情况,应立即停止实验并及时向实验教师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6、在实验过程中要认真观察实验现象,仔细分析思考,实事求是的做好实验记录。未经实验教师允许,不得作规定以外的实验。
7、实验结束后,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切断电源、水源、火源等,清洗容器,清理实验用品并按要求摆放整齐,废液、废物要分类倒(放)入回收容器(回收箱),严禁将废液倒入水槽中。遇到损坏、丢失仪器应及时报告,待实验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8、使用电子仪器设备时,首先要了解其性能和操作规程,实验前先检查仪器设备,再接通电源,实验结束后,先关闭仪器设备,再关闭电源。
9、实验室内的任何实验用品不得私自带出实验室。
10、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生要树立“安全第一、节约、环保”的意识,节约用水、电及实验材料,要爱护室内设施和用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要保持实验室的整洁。
11、实验结束,经实验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
一、实验室用电安全
危害:
1、被电击会导致伤害甚至死亡。
    2、短路可能导致爆炸和火灾。
    3、电弧或电火花会点燃易燃物品或者引爆具有爆炸性的材料。
    4、不慎开启(或操作)仪器设备可能导致仪器设备的损坏、身体受伤。
    5、电器过载会损坏机器、断路或燃烧。 
预防:
1、当手、脚或身体潮湿或站在潮湿的地板上时,切勿启动电源开关,触摸用电器具。
2、经常检查电线、插座或插头及地线连接情况,一旦发现损坏应立即更换。
3、电炉、高压灭菌锅等用电设备在使用或工作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4、用电器要保持清洁、干燥,清理用电器前务必切断电源。
5、切勿带电插、接电气线路。
6、非电器施工专业人员,切勿擅自拆、改电气线路。
7、不得在一个电源插座上通过转接头连接多个用电器,以免电源插座超负荷引起断路或火灾。
8、不得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如有特殊需要须与院(系)主管部门联系。     
9、实验室内禁止私拉电线。
二、剧毒药品的使用安全
危害:
1、摄入微量剧毒药品即可使人致残甚至生命危险。
2、剧毒药品使用不当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预防:
1、购买剧毒药品必须向学校公安处申请备案,通过正常渠道在指定的化学危险品商店购买。
2、剧毒药品管理实行“四双”制度,即两人管理、两人使用、两人运输和两把锁管理为核心的安全制度,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剧毒药品保管实行责任制,即“谁主管,谁负责”。管理人员调动,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并将名单报公安处及主管部门备案。
4、使用剧毒药品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易挥发性剧毒药品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
5、实验产生的剧毒药品废液、废弃物等要分类回收、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掩埋或水冲。由院(系)按有关规定统一处置。
6、剧毒药品使用完毕,其容器仍由双人管理,院(系)按规定统一进行报废处理,报学校管理部门备案。
7、学生使用剧毒药品必须在实验教师指导下进行。临时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剧毒药品。
8、剧毒药品不得私自转让、赠送、买卖。若校内单位之间需要调剂,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三、化学药品的使用安全
危害:
1、腐蚀性化学药品会腐蚀或烧伤皮肤。
2、某些挥发性易燃化学危险药品遇到开关电源打火或穿脱衣服时产生静电火花即会引起燃烧或爆炸。
3、配制、使用化学药品不当可能引起爆炸或者液体飞溅。
4、随意倾倒化学废液会导致环境污染。
   预防:
1、使用化学药品前,要详细查阅该化学药品使用说明,充分了解化学药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性。
2、严格遵照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进行使用,避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危害。
3、在实验时,要佩戴合适的个人保护器具,易挥发性剧毒药品应在通风橱中操作实验。
4、在实验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了解化学药品的使用、保存、安全处理和废弃的程序。
6、清楚你工作环境中是否有危害性物品,并了解它们的性能及对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和注意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7、了解化学危险药品产生的损伤及采用的应急措施,并能正确使用处置方法。
8、化学危险药品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应及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实验教师和院(系)报告。
四、放射性防护安全    
   危害:
1、短时间大剂量的射线照射可能会导致人体机体的病变。
2、长时间小剂量的射线照射有可能产生遗传效应。
3、大量吸入被放射性物质污染了的物质,可能会导致人体内脏发生病变。
预防:
1、购买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必须向学校申请并批准备案,经西安市公安局办理“西安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许可证”后,方可购买使用。放射源必须按规定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2、在实验前,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的学生必须接受防护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认真阅读《陕西师范大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安全管理规则》,经培训,方可进行实验操作。指导教师对学生实验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3、放射实验必须在指定的放射性实验室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空气污染、表面污染及泄漏事故的发生。
4、从事放射实验工作人员、学生必须正确佩带个人剂量计,接受个人剂量监督。
5、严格区分放射性与非放射性废物,妥善保管实验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由院(系)指定专人统一处理。
6、发生放射性事故后,立即向院(系)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和减少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五、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
危害:
1、错误操作可能损坏设备,造成人身伤害。
2、缺乏保护装置的设备容易引起伤害事故。
3、错误连接电源,可能引发触电、失火。
预防:
1、学生经过培训和允许,才可以使用仪器设备。
2、应清楚了解仪器的每个按钮位置及用途,以便在紧急情况下立即停止操作。
3、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勿贪图省时、省力而走捷径。
4、进入实验室必须统一着实验服,不得佩戴长项链或者穿宽松的衣服,留长发的需将头发盘起并戴实验帽。
5、要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装置正常有效,在使用中,若对仪器设备安全性怀疑,应立即停机检查。
6、当仪器在运转的过程中有杂音或运转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关机并通知仪器主管人员。
7、在清洁、维修仪器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告示牌。
8、由于错误操作仪器而发生事故,须及时向实验教师及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
六、高压气瓶使用安全                                
一、高压气瓶的搬运、存放和充装注意事项:
1、在搬动、存放气瓶时,应装上防震垫圈,旋紧安全帽,保护开关阀,防止意外转动,并减少碰撞。
2、搬运气瓶时,必须用专用小推车或双人平抬,绝不允许用手执开关阀移动。
3、气瓶在装车运输时,应将气瓶固定,避免途中滚动碰撞。装卸车时应轻抬轻放,禁止采用抛扔、下滑或其它易引起碰击的方法。
4、充、装有互相接触后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的不同性质气体的气瓶(如氢气瓶和氧气瓶),不得同车搬运或同存一处,也不能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存放。
二、高压气瓶使用原则
1、高压气瓶必须分类分库保管,直立固定存放,远离热源,避免曝晒和强烈振动,实验室使用时,要坚持“随用随领,室内不得存放”的原则。
2、在开高压气瓶上的开、关减压器和开关阀时,动作必须缓慢,应先旋动开关阀,再开减压器;使用完毕,先关闭开关阀,放尽余气后,再关减压器。切不可只关减压器,不关开关阀。
3、使用高压气瓶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与气瓶接口处垂直的位置上。操作时严禁敲打撞击,并经常检查有无漏气,应注意压力表读数。
4、氧气瓶或氢气瓶等,应配备专用工具,并严禁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不能穿戴沾有各种油脂或易产生静电的服装、手套操作,以免引起燃烧或爆炸。
5、可燃性气体和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十米(确难达到时,可采取隔离等措施)。
6、气瓶内的气不可用尽,按规定留0.05Mpa以上的残余压力;可燃性气体应剩余0.2Mpa~0.3Mpa(约2kg/c㎡~3kg/c㎡表压);氢气应保留2Mpa,以防再充气时发生危险。
7、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充装一般气体的气瓶三年安检一次,若发现有严重腐蚀或损伤的,应提前进行安检。
三、几种特殊气体的性质和安全
1、乙炔:乙炔是极易燃烧、容易爆炸的气体。含有7-13%的乙炔—空气混合气,或含有30%的乙炔—氧气混合气最易发生爆炸。乙炔和氯、次氯酸盐等化合物也会发生燃烧和爆炸。
存放乙炔气瓶的地方,要求通风良好。使用时应安装回闪阻止器,防止气体回缩。如发现乙炔气瓶有发热现象,说明乙炔已发生分解,应立即关闭气阀,并用水冷却瓶体,同时将气瓶移至远离人员的地方妥善处理(注:发生乙炔燃烧时,绝对禁止用四氯化碳灭火)。
2、氢气:氢气密度小,易泄漏,扩散速度快,易和其它气体混合。氢气与空气混合气的爆炸极限:空气偏含量为18.3:59%(体积比),此时极易引起自燃自爆,燃烧速度约为2.7米/秒。
氢气瓶应单独存放,最好放置在专用的房屋内,以确保安全。严禁放在实验室内,严禁烟火。
3、氧气:氧气是强烈的助燃气体,高温下,纯氧十分活泼;温度不变而压力增加时,可以和油类发生急剧的化学反应,并引起发热自燃,进而产生强烈爆炸。
氧气瓶一定要防止与油类接触,绝对避免其它可燃性气体混入氧气瓶;禁止用(或误用)盛装其它可燃性气体的气瓶来充灌氧气。氧气瓶禁止放在阳光曝晒的地方。
4、氧化亚氮(笑气):具有麻醉兴奋作用,受热时可分解成为氧和氮的混合物,如遇可燃性气体即可与此混合物中的氧化合燃烧。
七、防火事项
一、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二、严禁在实验室吸烟,禁止乱拉电线、私用电炉等违章用电。
三、电线及电器设备起火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开关,再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并及时通知供电部门。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来扑灭燃烧的电线、电器。
四、实验人员衣服着火时,立即用毯子之类物品蒙盖在着火者身上,必要时可用水扑灭。不要慌张跑动,避免造成更大的火灾。
五、实验过程中小范围起火时,应立即用湿石棉布或湿抹布扑灭明火,并拔去电源插头,关闭总电闸。易燃液体着火时,禁止用水灭火。范围较大的火情,应用消防砂、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来扑灭。精密仪器起火,应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实验室起火,不宜用水扑救。
六、离开实验室时,应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好水龙头、关好门窗。
七、若在实验室内或实验过程中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
八、对违反安全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工作中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事故者,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四章   一般性急救措施
一、触电的急救措施
  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或设法使触电人脱离电源;患者呼吸停止或心脏停止跳动时,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特别注意出现假死现象时,不能放弃抢救,同时尽快送往医院救治。
二、中毒的急救措施
  对中毒者的急救主要是把患者送往医院或在医生未到达前,尽快将患者从中毒物质区域中移出,并尽量弄清致毒物质,以便协助医生排除中毒者体内毒物。若中毒者呼吸停止或心脏停止跳动时,应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直至医生到达或送到医院。
三、    创伤的急救措施
小的创伤用消毒纱布把伤口清洗干净,用3.5%的碘酒涂在伤口周围并进行包扎。若出血较多,可用压迫法止血,同时处理好伤口,扑上止血消炎粉等药,较紧的包扎起来即可。
  较大的创伤或者动、静脉出血,甚至骨折时,应立即用急救绷带在出血部位上方扎紧止血,用消毒纱布盖住伤口,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应注意每隔1-2小时适当放松一次,以免止血时间过长,造成肢体缺血坏死。
四、烧伤急救措施
1、普通轻度烧伤,可用清凉乳剂涂擦于创伤处,并包扎好;略重的烧伤可视烧伤情况立即送往医院处理;遇有休克的伤员应立即通知医院前来抢救、处理。
    2、化学烧伤时,应迅速解脱衣服,首先清除残存在皮肤上的化学药品,反复用水清洗,同时视烧伤情况立即送医院救治或通知医院前来救治。
  3、眼睛受到伤害时,应立即请眼科医生诊断。但化学灼伤时,应在医生到来前用蒸馏水清洗眼睛,注意不能直射眼球,清洗时须用细水流。
附:学生营养保健的审批管理(摘要)
1、做毕业设计或论文的学生在实验中接触有害健康物质连续超过三个月者,可按相应标准享受营养保健。
2、有害健康的实验有两类:
   (1)接触放射性类的实验。
   (2)接触化学、生物类有毒、有害物质及物理致害因素类的实验。
3、营养保健申报表由各实验室填写,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经院(系)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4、营养保健费从教学、科研、生产的相关经费中列支。
     第五章    专用教室管理有关规定
一、专用教室
1、多媒体教室、语言语音教室、微格教室、计算机教室、电子阅览室、博物馆、标本室等专用教室是教学的辅助设施,在教学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进入专用教室必须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3、要保持秩序,遵守纪律,不准喧哗、打闹,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携带零食进入,严禁吸烟。
4、要爱护专用教室内的公共财物及各项设施,用后及时正确归位。
5、不得随意拨动专用教室内的电气开关,严禁私自拆卸,若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教师反映。
6、凡使用专业教室都必须填写使用记录。
7、专用教室内的任何教学用品不得私自带出教室。
二、语音语言教室
1、在语音室上课时,学生须按要求穿鞋套,提前五分钟进入语音室。上课后学生不得进入,以免干扰课堂教学秩序。
2、语音室上课班级实行固定座位责任制,每班有座位表一份。每位学生课前检查自己座位上的设备(包括耳机、话筒、听讲机等)及桌椅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管理人员。课后若发现有设备损坏情况均由该堂课使用的学生负责赔偿。
3、进入语音室请保持安静和室内卫生,不要高声暄晔,不得随地吐痰,不抛扔杂物,不许抽烟和吃零食。
4、学生桌面可放听力课本、字典及文具,但不得放置水杯、碗具、墨水等,不许在听音桌隔板挂书包等物品,课间不要爬在桌面休息,不围观主控台或拨动主控台按键。
5、爱护语言室设备。轻拿轻放耳机,按键时用手指轻触,不得拆卸设备。下课后,应关好窗户、关闭电扇、空调、电灯开关。
6、凡在桌面乱涂画、蹬踏墙面或因违反上述各项规定而损坏室内设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若设备损坏后不能修复,按整件价格赔偿(附各类语音设备价格表)。
 
附:各类语音室设备价格表
K401、k402、k406、k407语音室设备价格:
课  桌:    360元/套    学 生 凳:  50元/套
桌面显示器: 900元/套    耳机话筒组:  55元/套
桌面学生机:  2600元/套
K403,K404,K405语音室设备价格:
课  桌: 400元/套    学 生 凳: 50元/套
桌面显示器:900元/套   耳机话筒组:300元/套 
桌面学生机:4000元/套
K408,K409,K410,K411语音室设备价格:
课  桌: 480元/套   学 生凳:  50元/套
桌面显示器:900元/套   耳机话筒组:  100元/套 
桌面学生机:600元/套
松下WE-7900  (三套):
课桌:600元   折椅:55元  玻璃:40元  光笔:3700元
学生终端:4000元 光笔: 3700元   耳机话筒组: 350元
正海现代 D0940   (4套):  
课 桌: 580元    玻 璃: 50元     学生凳:50元
学生终端:2000元  显示器:750元 耳机话筒组: 150元
三、计算机机房
1、学校计算机机房(简称机房)实行开放式管理。开放时间为:每天8:30—21:30分 (双休日照常开放),其中每周二上午为设备维护时间,暂停开放。
2、全校机房实行计划内免费与计划外收费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管理。正常教学、实验用机按教学计划由教务部门确定免费机时数,计划外自由上机实行收费。
3、学校计算机公用机房在优先保证学校教学计划学时用机以外,才能为学生提供自由上机。教学计划学时用机,本科生、研究生是免费上机。全校职工计算机应用培训及学生自由上机实行收费。院(系)管理的计算机机房在保证为学生、教师提供计划用机外,也要实行开放式管理,无条件地为本科生、研究生、教师提供教学、实验上机服务。凡无故拒绝师生上机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机房计划外开放收费标准为0.5元/时、机,所收费用按照学校“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财务规定进行管理,主要用于设备维护和管理人员劳酬。
5、所有机房应全部接入校园网,除承担教学、实验任务外,还应确保师生进行网络应用。凡上网师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全校计算机机房应逐步实行刷卡式管理,最大限度地方便师生上机。
第十四条:全校计算机机房的技术支持、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第十五条:网络信息中心会同院(系)制定计算机机房管理实施细则。
四、学生上机守则
1、上机前应准备好所需的一切物品。         
2、按时上机,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
3、学生上机必须对号入座,服从指导教师和机房管理员的调配。进入机房的学生未经允许不准乱动室内任何设备。
4、保持机房安静、整洁,不准大声喧哗。在上机期间,不能随意走动,出机房要向指导教师请假。
5、禁止把零食等带入机房内,不得在桌、椅上乱涂乱画,不准玩游戏,不准设置密码以及删除硬盘中的文件,不得随意拆卸或调换计算机硬件设备。
6、每次上机要如实填写上机登记表。
7、若计算机或其它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指导教师报告,听候机房管理员安排,并将情况如实填写上机登记表。
8、如需要进行拷贝的同学,请与机房管理人员联系。
9、上机结束按操作顺序关机,并将桌椅、键盘等复位,做好清洁工作。
10、凡损坏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应照价赔偿,违反上机守则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室外活动场所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塑胶田径场
塑胶田径场是教学与训练的运动场所,是学校体育基础设施。为了加强场地管理、安全及卫生,确保教学、训练活动的正常进行,全校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应自觉遵守本规定。
1、树立主人翁思想,爱护场内各种设备、设施,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搬动或拆卸。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进入场内,严禁运动员在场地内使用化学药物(例如:治疗肌肉的药物等)。
3、严禁机动车辆、自行车进入场内,以防压坏草坪、胶面或油污腐蚀胶面。严禁翻越围墙进入场内。严禁在塑胶跑道上踢球。
4、进入场内应注意着装,严禁穿硬底鞋和带铁钉、铁掌的鞋及高跟鞋进入足球场地;跑鞋鞋钉不得长于9毫米;严禁用硬物击打草坪。
5、保持场内清洁卫生,严禁吸烟、吃口香糖及携带含糖类有色饮料或食品入内。禁止吐痰,乱扔果皮杂物。
6、除教学和训练用器械外,其它任何器械未经场馆中心同意,不得带入场内。禁止在场地内进行铅球、标枪、铁饼、链球等项运动。
7、雨(雪)天气后,场地未干前,禁止踩踏草坪,以免损坏场地。
8、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除批评教育外,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9、每周一、二、三、四、五日全天面向师生开放。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训练、比赛及有关活动的前提下,周六、周日为场地维护时间,凡利用场地闲暇对外开放要实行有偿服务,所收费用应严格遵守学校“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财务规定,主要用于场地维护和管理人员劳酬。
二、游泳池
为了维护游泳池的正常工作秩序,保障教学和游泳爱好者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在上游泳课或进行游泳训练时,学生必须认真听取教练讲解和示范,按照教练要求训练。学生初学游泳严禁进入深水区。
二、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游泳池有关规定,须穿泳衣、裤、戴泳帽方可下水。入池前和泳后身体应进行喷淋,不得携带与游泳无关的物品进入场地。
三、凡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病、性病、严重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忧郁症和酗酒的学生不得下水游泳;禁止在池内吸烟、吐痰和小便;严禁跳水、潜水、追逐打闹;不准自带睡床、车胎、球类等入池。
四、加强公德教育,倡导文明运动,严禁在游泳池打架、斗殴,无理取闹,若违反规定,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或送交公安机关。
 
 第七章  教学、科学研究实验室简介
一、部分主要开放的教学实验室:
单位
实验室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化学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教学七楼(雁塔校区)
85308284
简介
 
化学实验教学实验中心是我校五个教学实验中心之一,也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重点资助建设的实验中心之一,1998年获省级"优秀实验室"称号,2005年被评定为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999年
提出并实施了一体化多层次的实验教学模式和实验课独立设置并与理论课有机联系的运行模式,已在全校推广。一体化多层次是在一级学科平台上,根据实验的性质分为三个层次组织实验教学,即由基础化学实验、综合实验、专业设计实验三大部分组成。基础实验室包括:化学合成实验室一、 化学合成实验室二、化学测量一、化学测量二、参数测定一、参数测定二、化工基础、综合实验一、综合实验二、专业设计实验,一次性可容纳448人同时进行实验。中
 
 
心承担化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科学教育专业、材料专业、生命科学专业和食品专业等专业奠定本科学生实验教学任务,同时面向校内外开放,年实验量近19万人时。
                                                                           
生命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教学六  (雁塔校区)
85303736
简介
生命科学基础教学实验中心是我校五个教学实验中心之一,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重点资助建设的实验室,是在《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的基础上成立的,1998年获省级"优秀实验室"称号,2005年被评定为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几年来通
过一系列改革和建设,全面提升了实验室的规模和档次,为培养具有高水平综合能力和创新意识的新型教学科研人才奠定了基础。中心下设形态观察室、开放式实验室、普通生物学实验室、细胞与遗传学实验室、细胞与遗传学实验、生化与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动物
生理学实验室、植物生理学实验室、微生物学实验室等基础教学实
验室。除为生物学基地、生物学教育、生物技术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900余人承担实验教学和毕业论文实验,还承担食品专业、教育学专业、体育学专业和学前教育等专业300余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实验教学,同时坚持面向校内外开放,年实验量约15万人时。
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物理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教学九楼(雁塔校区)
85303924
简介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是我校五个教学实验中心之一,也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重点资助建设的实验室。中心由力学、热学、电磁、光学实验室、近代物理实验室、综合提高实验室、演示与开放实验室等九个分室组成,可开出基础实验、综合实验及设计性实验项目160多个,承担着全校理科院系一、二年级学生的普通物理实验课,以及物理专业和部分非物理专业学生近代物理实验课教学,同时面向校内外开放,年均实验量超过16万人时。近几年实验室在实验教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探索,创立了"三段式"(即预备阶段,系统训练阶段和以学生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为主的综合性提高阶段)的实验教学体系,并编写了相应的教材。实验教学改革成果获"陕西省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一项、 二等奖两项,实验室98年通过陕西省的合格评估,并被评为陕西省高校先进实验室。
计算机科学学院
多媒体网络教学实验中心
教学三楼
85310160
科技信息楼(长安校区)
简介
多媒体网络实验教学中心是我校五个教学实验中心之一,也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重点资助建设的实验室。中心除完成计算机基础知识、C程序设计、Visual Basic程序设计、Visual Foxpro6.0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原理及应用、多媒体技术基础、AutoCAD基础教程、离散数学、汇编语言等十几门课程的几十个实验项目,满足教学实验要求外,还开设了设计性、开放性及综合性实验供学生开放实验选择,同时承担全校师资培训和向校内外开放,年实验量10多万人时。
外国语学院
语言语音教学中心
教学二楼
85310064
科技信息楼(长安校区)
简介
语言语音教学中心是我校五个教学实验中心之一,也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重点资助建设的实验室。中心面向全校开展外语教学,开设有英、俄、日、法四个语种,承担全校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成人教育的外语听力、口语的教学任务,年实验量约50万人时。
二、校级科学研究平台:
单位
实验室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材料科学平台
教学七楼附楼(雁塔校区)
85308284
简介
 
主要从事物理材料、化学材料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对外承担有关材料方面的科研课题及相关样品测试工作,地址设在雁塔校区教学七楼和九楼附楼的一层。
 
 
 
 
生命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平台
教学六楼(雁塔校区)
85303736
简介
 
主要从事与生命科学有关的科学研究工作,对外承担生命科学有关方面的科研课题及相关样品测试工作,地址设在雁塔校区教学六楼(2006年下半年迁往长安校区1号实验楼)。
 
旅游与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平台
教学四楼(雁塔校区)
85303798
简介
    
主要从事环境方面有关的科学研究工作,对外承担环境科学有关方面的科研课题及相关样品测试工作,地址设在雁塔校区教学四(2006年下半年迁往长安校区1号实验楼)。
 
 
 
三、部分大型精密仪器(单台件价值40万元以上):
 
 
 
 
序号
仪器名称
型   号
安置地点
1
原子力显微镜
SPM-9500J3
教学九楼-
2
综合热分析系统
Q1000DSC+LNCS+FACS   Q600SDT
教学七楼
3
环境扫描电子显微镜
Quanta200
教学七楼
4
有机元素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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