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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规则

作者:tarsier 发表时间:2007/07/10 11:15:47   浏览:
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规则
 
一、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做到文明实验。
   二、到实验室进行计划内的教学实验和科学实验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计划完成任务;计划外的开放实验按《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三、学生实验前必须熟悉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在教师指导下,做好实验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在做实验前,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要进行认真检查;实验结束后,应将仪器设备、器材摆放合理,做到整齐美观。
五、在使用仪器设备时,要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如有损坏、丢失,按《陕西师范大学教学、科研设备、器材损坏、丢失处理办法》办理。
六、为了确保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对测试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校验,必要时送市技术监督局检测。
七、各室要认真执行实验室工作计划、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大型精密仪器使用记录等。
八、各室要指定专人对本室仪器设备进行管理、维护、保养以及仪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
九、各室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十、实验室内不准堆放杂物及与实验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个人物品。
十一、要严格遵守国家环保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废气、废水、废物实行“分类回收,集中处理”的原则,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
十二、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常检查门、窗、煤气、水、电等,确保实验室安全,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三、本规则经资产管理处处务会通过公布执行。
200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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