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本科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档案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1 18:02|栏目: 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和管理、实习及《实习报告》撰写和过程管理,提高各类型课程评价质量,结合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和本科实习自查工作,决定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毕业论文(设计):2022届、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材料;

2.实习(含见习):2022届、2023届本科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见习、实习、研习的相关材料。根据《关于全面开展本科生实习工作自查的通知》(师教〔2023〕31号),对2020级本科生实习工作进行检查。

二、检查安排

1.学院自查,时间:10月12日-10月16日。

各教学单位按照上述检查范围,提前准备好对应的检查材料,按顺序存放备查。

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内容主要包括学院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管理制度、过程管理、查重、存档资料等,具体内容参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表》(附件1)。

实习工作自查内容主要包括校企(校校)合作基地协议、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实习经费和实习过程管理材料等,具体内容参见《实习教学检查表》(附件2)。

2020级本科实习工作对照《关于全面开展本科生实习工作自查的通知》(师教〔2023〕31号)中18条内容进行自查。

2.教务处和学校教学督导进行检查,时间:10月17日-10月20日。

教务处和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对检查材料进行随机抽取,2022届和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和《实习手册》《实习报告》的质量、过程管理文档的规范性等,对2020级本科生实习按照《关于全面开展本科生实习工作自查的通知》(师教〔2023〕31号)中18条内容进行抽检,并形成抽检反馈意见。

三、整改安排

各教学单位结合自身准备阶段和检查反馈情况,进一步规范评价体系,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规范实习教学管理,于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四、抽样复查

待各部门整改完成后,再次抽检,检验整改的效果,为学校本科教育教育审核自评估做好准备。

五、相关要求

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按照检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确保本次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并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各教学单位以本次检查和整改为契机,找差距、补短板,为高质量完成学校审核评估评建任务,迎接教育部正式审核评估奠定基础。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薛老师,85310329



教 务 处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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