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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通知

关于推荐陕西省级法治人才库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7     浏览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陕西省级法治人才库人选的通知》(陕法办2202357号)要求,现就我校推荐陕西省级法治人才库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不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2.较为全面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法治素养、职业道德和纪律意识,学术作风、工作作风严谨端正,无行政处罚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3.法治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担任正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专家学者,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或者担任相关社会职务;

4.服从省委、省政府的领导,接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工作安排,积极参与法治陕西建设,有较强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四个子库入库人选条件

省级法治人才库下设基础领域、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四个子库,原则上每个推荐人选只能申报入选一个子库。

1.基础领域人选推荐条件: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学、党内法规、立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比较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法治政府建设、纪检监察、法治理论等基础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研究水平,并取得突出成绩;

2.重点领域人选推荐条件:在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财税金融、知识产权、社会保障、房地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重点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研究水平,并取得突出成绩;

3.新兴领域人选推荐条件:在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研究水平,并取得突出成绩;

4.涉外领域人选推荐条件:具有涉外工作或海外学习背景,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在涉外法治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研究水平,并取得突出成绩。

(三)专家学者学术成果条件

1.在北京大学、南京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人民公安报、中国法治以及省级党报理论版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2.公开出版1部以上法学专著;

3.承担并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

4.学术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单位颁发的二等奖以上奖项或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符合以上任意3个条件即可推荐。

二、相关要求

(一)个人申请

申报人对照推荐范围和基本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级法治人才库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和《陕西省级法治人才库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对拟推荐人专业水平、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全面严格审查,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形成推荐意见和师德师风鉴定报告(经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

(三)学校研究

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选汇总后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上报。

请各单位于2023101117:00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师资科(长安校区校务楼40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izike@sn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 陕西省级法治人才库人选推荐表.doc

2. 陕西省级法治人才库人选汇总表.xlsx

联 系 人:杨璐

联系电话:85310357

人力资源部

202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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