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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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我校2008届毕业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6-01点击量:

各学院:

经与中国银行联系,学校定于5月24、25日为我校2008年毕业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5月24日9:00——15:00在长安校区文渊楼11101教室为长安校区相关学院的同学办理手续。

二、5月25日9:00——15:00在雁塔校区学子食府五层学生处大厅为雁塔校区相关学院的同学办理相关手续。

三、请各学院主管学生贷款的老师及贷款助理带队,8时45分到场。

四、学生需携带的材料:

1、助学贷款存折及配套银行卡

2、身份证

3、黑色签字笔或中性笔(圆珠笔无效)

4、贷款存折、银行卡、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

复印要求:将贷款存折的第一页打开平铺复印存折内容;配套银行卡正面同时一同复印在一面;将复印纸另一面将身份证正、反面分别复印在同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