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内有关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与国内其他高校签订的对口支援联合培养研究生(以下简称:联培生)合作协议,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4-2025学年联培生接收、培养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情况
2024年秋季学期,我校将接收其他高校联培生27人(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中青海师范大学5人,新疆师范大学9人,天水师范学院5人,宁夏理工学院5人,西藏民族大学3人。
联合培养时间为1学年,即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
二、报到事项
(一)报到时间
2024年9月3日8:00-17:30。
(二)报到地点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雁塔校区相关培养单位。
(三)报到流程
联培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本校相关学籍证明(学生证)等材料到我校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1.到我校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处登记报到;
2.到两校区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校园卡;
3.到两校区宿舍管理中心办理住宿手续;
4.到两校区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手续;
5.到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办理研究生证。
三、培养工作
(一)系统信息录入
学校将结合联培生的原专业、年级等信息,提前将学生安排至相对应的培养单位及专业学习,将学生信息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二)选课及培养
联培生应根据所在学校的专业培养方案,制定在我校的课程修选计划,进行课程学习。研究生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安排,研究生专业课程由我校相关培养单位开设。
为更好的对联培生进行学业指导,相关培养单位可根据单位实际为联培生安排校内导师,双方导师共同开展学生培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其他
1.各相关培养单位应提前做好准备,做好联培生的接收等工作,并做好联培生日常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工作。
2.请相关联培生按照上述要求按时入校办理相关手续。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