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国优计划】关于开展2023年“国优计划”研究生本科阶段教师教育课程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07点击量: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国优计划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就2023国优计划研究生本科阶段教师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科阶段修读过教师教育课程且取得学分的2023国优计划研究生(包括推免选拔和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

二、认定时间

2023127--1214

三、认定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认定条件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提交本科成绩单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

2.培养单位审核。各培养单位审核国优计划研究生提交的本科成绩单,并填写《2023国优计划研究生本科阶段教师教育课程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

3.研究生院备案。各培养单位需于20231214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本科成绩单及认定汇总表纸质版交至教育专业学位办公室(文汇楼A514)备案,认定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yzyxwb@snnu.edu.cn

四、相关要求

1.学生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及时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把关,准确填报数据,切实保证工作质量。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