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国优计划”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就2023年“国优计划”研究生本科阶段教师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科阶段修读过教师教育课程且取得学分的2023年“国优计划”研究生(包括推免选拔和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
二、认定时间
2023年12月7日--12月14日
三、认定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认定条件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提交本科成绩单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
2.培养单位审核。各培养单位审核“国优计划”研究生提交的本科成绩单,并填写《2023年“国优计划”研究生本科阶段教师教育课程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
3.研究生院备案。各培养单位需于2023年12月14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本科成绩单及认定汇总表纸质版交至教育专业学位办公室(文汇楼A段514)备案,认定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yzyxwb@snnu.edu.cn。
四、相关要求
1.学生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及时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把关,准确填报数据,切实保证工作质量。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