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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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上半年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12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顺利开展本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保证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现就做好2020年上半年学位申请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 (时间:截止6月10日)

(一)答辩审批

1.硕士答辩审批由各培养单位对答辩学生的资格和答辩委员会的组成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打印答辩批复(系统导出),审批表与批复均在培养单位留存备案

2.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答辩批复(系统导出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盖章(学位办盖章后的答辩批复方可生效)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或7名同行专家组成,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殊学科或专业可有各别高水平副高级专家,专业学位博士需要有1位该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答辩委员中,至少2人是校外专家,3人以上为博士生导师。学术学位博士答辩主席原则上由校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专业学位博士答辩主席原则上由校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担任。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中,至少1人是校外专家,专业学位硕士答辩委员会需有1位该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术学位硕士答辩主席原则上由校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答辩主席原则上由校外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担任。

3.博士硕士答辩委员会组成原则上应符合上述规定对于因疫情防控原因邀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较为困难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校内外专家的比例,原则上每个答辩组至少应该保证1名校外专家答辩人导师可参加答辩会,但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4.各答辩委员会应聘请1名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答辩秘书。

(三)答辩组织

1.建议各培养单位充分利用腾讯会议、钉钉办公线上工作平台,采取视频答辩的方式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已返校的毕业研究生各培养单位组织,在保证通风、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线下会议方式参加答辩。答辩程序应按照学校现有学位授予规定执行。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保障每场学位论文答辩所需的会场、设备等基本条件。满足在4G网络环境下使用腾讯会议、钉钉办公等带有文件实时共享的视频会议的软硬件条件。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提前将视频答辩软件及操作说明,发给答辩委员会委员和答辩学生,确认委员和学生掌握软件的使用和流程,并公布视频答辩观摩参与的方式。有关答辩软件应在正式答辩前提前测试。

3.拟采取线下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需经导师及培养单位批准,并正式组织答辩前三天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组织线下答辩的书面说明,由研究生院统一向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4.本学期博士(硕士)答辩信息将在研究生院网站的答辩公告专区展出,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汇总后的《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答辩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博硕士分开)于答辩前三天发至学位办邮箱(yjsxwb@snnu.edu.cn)。

(四)答辩要求

1.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应至少于答辩前两天将答辩相关材料发送给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发送给答辩委员会成员。通过视频方式答辩的,应保证视频答辩所需的电脑、摄像头、网络设备等,并应在单独空间内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生答辩开始前和答辩过程中,应向全体委员展示答辩环境所在空间。学生双手须全程在视频范围内,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不得带耳机。

2.答辩过程中,博士生用于报告论文和答疑的时间不少于1.5小时,硕士生不少于0.5小时。学位申请者的思想品行等综合表现、课程成绩、论文工作、科研成果及评阅意见等情况,由指导教师或导师组指定的有关人员介绍。

3.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应对参加答辩的学生是否通过答辩进行封闭讨论,可通过问卷星qq群等投票软件进行无记名投票,形成最终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形成后,经全体答辩委员确认,由答辩委员会主席现场宣读答辩决议并签署意见

4.答辩秘书应答辩过程进行详细记录,通过录屏软件或其他音视频采集设备对答辩过程应进行全程录像。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负责整理完成有关归档所需的文字材料,并送交研究生秘书。答辩记录必须由答辩秘书独立完成,不允许由他人誊抄。

5.答辩委员会应认真履行答辩委员会职责,客观公正的确定答辩结论及论文等级,各专业获得学位论文答辩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截止时间:6月15日)

1.各分会组织召开会议,审查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学位论文和答辩材料等,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前,应要求研究生导师对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再次进行审查。分会秘书将学位论文最终版(此版论文应与提交给图书馆、学位办的论文版本一致)再次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15%以上不可提交分会审议。

3.各分会的会议记录、表决票、表决汇总票原件报送学位办,各分会留存复印件。各分会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的答辩简况表必须于6月19日前提交学位办。

 (二)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时间:6月下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各分会提出的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做出授予学位决定。

三、学位信息填报

2020年上半年学位申请人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需在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22日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snnu/mu_yjssys/)填报相关学位信息(见学位信息核对操作指南)。此信息将作为印制学位证书和向国家报送学位授予信息的唯一依据。因学位申请人个人信息填报错误产生的责任由本人自负。信息提交后,需下载打印“学位申请信息确认表”并签名确认。确认后的信息表于6月22日之前提交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该表在毕业生归档时装入学生存校档案。

四、论文提交(时间:6月8日—6月25日)

各培养单位按照《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档案归档管理规范》的要求整理答辩研究生的档案。学生办结离校手续前,需完成论文提交工作。

(一)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

学位申请人向各自的培养单位提交印制完成的纸质论文(含培养单位存档以及研究生学位档案各一本),其中博士需提交4本,硕士需提交3本。提交时请务必在扉页《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知识产权使用授权声明书》的签名处签名。

各培养单位应于2020年7月9日前向学位办提交论文,博士2本(办理内部论文的学生提交1本)、硕士1本。

(二)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学位申请人应分别向学校图书馆、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电子版学位论文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例:B15000+赵XX)。

1.学校图书馆:通过我校图书馆主页的“学位论文提交系统”/snnu/mu_lib/mu_www/action.do?webid=w-s-bsslwdj,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PDF格式的学位论文。

2.培养单位:学位申请人向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学位论文。

所有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的时间应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授予学位前完成。

(三)内部论文或涉密论文管理

申请内部论文或涉密论文的学生,需向所在分会提交保密备案表和支撑材料,分会审议后将同意办理内部论文或涉密论文的学生名单和支持材料提交学位办审定。

通过分会审核的学生需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保密备案表》一式四份分别提交给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学位办、图书馆(长安校区图书馆三楼东侧信息技术办公室)和档案馆各一份,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密封的纸质版提交所在培养单位保存,待解密后提交学位办。

被国家、陕西省或学校纳入抽检范围的内部论文或保密论文,由培养单位或导师负责提交。

五、优秀论文评选

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将在2020年5月底发布通知,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者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并与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保持联系。

六、其他

博、硕士答辩批复、各类学生答辩简况表、分会前审核表、分会表决票、分会表决汇总票等材料本学期将继续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博、硕士答辩表决票由研究生秘书统一在研究生学位办领取。受疫情影响,不能由学生本人亲自填写的《学位申请书》《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可以委托同学代为填写,或由培养单位邮寄。学生端操作指南、秘书端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