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答辩人员范围
1.2019年上半年推迟答辩的研究生(博士、各类硕士);
2.2018年12月以前开题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
3.联考教育硕士:根据“关于对超学习年限的联考教育硕士的公告”(2014年11月发布/snnu/mu_newyjs/info/1030/6466.htm),“联考教育硕士应在入学4年内申请学位,最长不超过5年,否则按自动放弃申请学位处理”,学号J15的联考教育硕士限于本次申请学位。
申请延期毕业的研究生按要求填写“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并经导师及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文汇楼511室)审核备案。
二、预答辩与预审读
博士研究生均要组织预答辩,硕士研究生均要组织预审读。通过预答辩或预审读的学位申请者方可办理学位论文送审手续。
三、资格审查(时间:9月16日--9月26日)
应届毕业的学位申请者,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硕士研究生(不含同等学力)的资格审查由培养单位负责。
1.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审查
①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从即日起至9月19日前,需登录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snnu/mu_yjssys/,录入自己的科研成果(具体见附件学生操作手册),并于9月26日前将《陕西师范大学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以及所有学术成果原件或检索证明至学位办进行审核。
②学术型博士在学期间产出的学术成果需满足《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成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教育博士学术成果需满足《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产出科研成果暂行规定》的要求;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学制内)学术成果需满足《陕西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培养及学位授予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要求。
以专著作为科研成果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需将其专著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学术水平认定。认定通过后,方可提交校学位办审查备案。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
①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审查表》;
②提交在本学科领域内重要或重要以上学术刊物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其它成果)1篇(部)(原件),必须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二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为其导师)。
③资格审查通过者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由学院负责后续学位申请工作;学位论文送审由学位办负责。
3.其他
学校鼓励硕士学位申请者产出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并应满足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具体要求。
在学期间申请过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由探索项目-博士类)的研究生,应在相关部门办理结题手续,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工作。
所有资格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名单,应由审核单位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论文检测及送审(时间:9月27日-11月13日)
1.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及导师审核(截止9月23日)
学位申请者需在论文送审前(截止9月23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及上传盲审格式的电子版论文(限PDF格式,学位论文命名要求如下:学院代码+学号+姓名,示例001+B13001+张三。博士需将自评表一、表二插入学位论文目录页前),相关操作要求见附件4。
学位申请者在系统中上传的盲审论文需在研究生导师审核通过后,才可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提交送审。
2.学位论文检测(截止9月26日)
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均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工作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负责,检测合格后方可启动论文送审等工作程序。学校将对检测情况实时抽查,并将各单位检测的总体情况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通报。学位申请者需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
3.学位论文送审
(1)博士学位论文送审
①博士学位论文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论文送审平台进行评审,每篇博士论文送审5位专家。9月27日-11月13日为专家评审论文阶段,博士提交外审论文的时间截止9月27日。
②博士生论文送审需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预答辩简表。
(2)硕士学位论文送审
硕士论文以盲审的方式送审2位校外专家,分为学校送审和学院送审。
①学校送审:学校送审的硕士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论文评审申请,上传盲审格式论文,并完成预审读、论文检测等相关程序后,由学位办送审。(名单见附件1,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论文由学位办负责送审)
②学院送审:研究生秘书老师对系统内提交的PDF盲审论文电子版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论文在系统内提交外审。学院送审时间参照学校安排,最迟不得晚于9月27日。
4.送审结果的处理
论文外审评阅意见有2篇未通过者(评阅意见中出现不合格/不同意答辩/需作重大修改,重新评审后答辩均视为不通过),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论文外审评阅意见有1篇未通过者,研究生和导师可向分会提出加审申请,由所在分会审议决定是否重新送审。申请学位论文加审的研究生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评加审申请表》。
五、论文印制
1.印制答辩论文:11月13日-11月25日,研究生根据外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印制,该论文用于答辩,印制好的答辩论文应提前送达答辩委员审阅。
2.印制存档论文:12月10日前: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和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定稿,经导师审核后再次印制存档,用于存档的博士论文、学历硕士论文各5本,同等学力、在职联考教育硕士论文各3本。
所有研究生均可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论文封皮,博士、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硕士(同等学力、联考教育硕士、免师教育硕士)的论文封皮以不同颜色加以区分;论文封皮由研究生秘书老师负责在学位办统一领取。
六、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及《学位申请书》
论文送审评阅通过且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符合提交分会的要求的研究生,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发放《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及《学位申请书》(每人一式2份),学位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填写。
七、确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组织答辩(时间:截止11月25日)
由导师组按以下要求确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或7名同行专家组成,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殊学科或专业可有各别高水平副高级专家,专业学位博士需要有1位该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答辩委员中,至少2人是校外专家,3人以上为博士生导师。学术学位博士答辩主席原则上由校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专业学位博士答辩主席原则上由校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担任。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中,至少1人是校外专家,专业学位硕士答辩委员会需有1位该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术学位硕士答辩主席原则上由校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答辩主席原则上由校外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担任。
3.各答辩委员会应聘请一名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答辩秘书;
4.硕士生《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经学院(中心)主管领导审查盖章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负责审批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委员会批复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提供),《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编上与批复相同的批准号,审批表与批复均在学院留存备案。博士生《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盖章后,报学位办审批方可领取答辩批复。
5.论文答辩人的导师可参加答辩会,但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辩过程中,博士生用于报告论文和答疑的时间不少于1.5小时,硕士生不少于0.5小时。学位申请者的思想品行等综合表现、课程成绩、论文工作、科研成果及评阅意见等情况,由指导教师或教研室指定的有关人员介绍。答辩记录必须由答辩秘书独立完成,不允许由他人誊抄。
八、其他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时间:11月26日—12月5日)
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时间:2020年5月中下旬发布通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时间:12月中下旬)
档案材料的形成(时间:12月9日—12月24日)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