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2022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人员范围
2022年6月拟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预答辩与预审读
博士学位申请者须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硕士学位申请者须参加学位论文预审读(或预答辩)。通过预答辩或预审读的学位申请者方可办理学位论文送审手续。
三、资格审查(时间:3月16日-3月28日)
学位申请者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查由培养单位及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负责初审、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复核;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查由各培养单位负责。
(一)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审查
1.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学位申请者应于3月16日前登录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snnu/mu_yjssys/,录入自己的科研成果(附件2、3,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成果登记操作手册),并于3月28日前将培养单位及所属分会初审通过的《陕西师范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以及所有学术成果原件、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如,检索证明)等装入密封的文件袋(一人一袋)投递至学位办(文汇楼A段516室)指定的“审核资料投递箱”中。
2.在学期间产出的学术成果要求,原则上参照《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规定(2017年修订)》的要求。
(二)其他
1.学位申请者申请学位时的科研成果除须满足学校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具体要求。
2.在学期间申请过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由探索项目-博士类)的学位申请者,应在相关部门办理结题手续,方可进行资格审查的申请工作。
3.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学位申请者名单,将于收到审核资料的三个工作日后分批进行网上公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审核资料将通知学位申请者领回(学位办设有“退回资料领取箱”)。
4.如因疫情原因,无法线下办理相关工作手续,届时请关注后续补充通知。
四、论文检测及送审(时间:3月29日-5月10日,包含专家评阅时间,博士一般为40个工作日,硕士一般为30个工作日)
(一)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及导师审核(截止3月29日)
学位申请者需在论文送审前(截止3月29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并上传盲审格式的电子版论文(仅限PDF格式,博士需将自评表一、表二插入学位论文目录页前),相关操作要求及表格见附件2、3、4。
导师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所指导学生上传的盲审格式论文,审核通过后的论文,才可以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相关操作指南见附件5。
学位论文命名要求如下:学院代码_学号_姓名,示例001_B13001_张三。
(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截止3月31日)
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均需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检测工作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负责,学位申请者需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检测合格后方可启动论文送审等工作程序。学校将对检测情况实时监控,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依据学校文件给出相应处理,并将各培养单位检测的总体情况在6月份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通报。
(三)学位论文送审
1.博士学位论文送审
(1)博士学位论文委托第三方送审平台评审,每篇博士论文送审5位校外专家,送审评阅时间一般为40个工作日,送审截止时间原则上不晚于3月31日。
(2)博士学位论文送审需同时提交《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简表》。
2.硕士学位论文送审
硕士学位论文以盲审的方式送审2位校外专家,分为学校送审和学院送审。
(1)学校送审:校盲审硕士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上传盲审格式论文,并完成预审读、论文检测等相关程序后,由学位办送审(名单见附件1,2021年度抽取的校盲审人员,未通过论文送审者,自动转入本学期校盲审范围),送审评阅时间一般为30个工作日,送审截止时间不晚于4月8日。
(2)学院送审:院盲审硕士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上传盲审格式论文,并完成预审读、论文检测等相关程序后,由所在培养单位在系统内派送外审,送审时间可参照学校送审安排。
3.送审结果的处理
论文外审评阅意见有2篇未通过者(评阅意见中出现“较差/修改后重新送审/不同意答辩”均视为未通过),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论文外审评阅意见有1篇未通过者,学位申请者和导师可向分会提出加审申请,由所在分会审议决定是否同意加送一位盲审专家。(原论文加审,不允许修改或替换)
申请学位论文加审的学位申请者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加审申请表》。
五、论文印制
1.印制答辩论文:5月11日-5月27日,学位申请者根据外审意见,对论文修改完成后印制,该论文用于答辩,印制好的答辩论文应提前送达答辩委员审阅。
2.印制存档论文:6月9日前: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者应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和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定稿,经导师审核后再次印制存档论文,用于存档的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各5本。
所有学位申请者均可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论文封皮,在研究生秘书处领取。
六、后续工作安排
(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原则上不晚于分会召开时间)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时间:截止6月9日)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时间:6月中下旬)
(四)档案材料的形成(时间:6月1日-6月24日)
(五)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时间:2022年5月中下旬发布通知)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