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
教育实习是教育硕士培养的重要环节,通过实习实践,可以让学生快速熟悉基础教育一线的相关工作,对其规划职业方向、坚定职业理想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硕士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目的
教育实习的目的是使教育硕士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锻炼其独立工作的能力,培养其从事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组织管理
教育实习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研究生院负责全校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工作的总体安排与管理,并负责与实习基地(学校)的沟通与协调;
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教育硕士实习实践工作,并成立由主管研究生的副院长、学科负责人、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为成员的专业实践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教育硕士实习实践的具体安排、动员培训、安全教育及总结反思等工作。
三、实习时间
教育硕士实习安排为其第二学期,时间为一学期,实习期间节假日以实习学校工作安排为准。
四、实习区域
经与陕西、广东、新疆、云南、海南等省(自治区)教育部门及各实习基地学校商定,我校拟选派494名教育硕士赴以上地区的各基地学校参加教育实习实践。
五、实习形式
教育实习主要采取集中实习的方式进行。学科教学(语文)等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实习由研究生院集中统一安排;另外,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业的教育硕士教育实习由教育学院、心理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可返回原单位自行安排实习。
六、安全管理
2017级课程与教学论硕士及2018级教育硕士在实习期间要认真贯彻执行《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出实习实践管理办法(暂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中期检查
教育实习实行中期检查制度。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院将组织实习带队老师赴实习基地对2017级课程与教学论硕士及2018级教育硕士的实习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八、实习总结
实习结束后,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召开本单位2017级课程与教学论硕士及2018级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工作总结会,并以学院为单位向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
(一)全日制课程与教学论硕士及教育硕士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实践工作簿》;
2.实践成绩汇总表(请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里填报并导出);
3.专业实践总结报告(请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里填报并导出)。
(二)非全日制教育硕士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实践工作簿》(学生需要按以下材料顺序自行装订成册);
(1)封皮(见附件2);
(2)陕西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见附件2);
(3)实践案例研究:研究自身教学或管理实践,撰写案例研究报告(3000字);
(4)教育观察反思:进行课堂观察或教育活动观察,完成至少10个详细的教育观察报告,并附相应的完整观察视频(刻光盘);
(5)教学专题研究:针对本学科、本岗位的教育教学实践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形成5000字的研究报告;
(6)陕西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见附件2)。
2.实践成绩汇总表(请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里填报并导出)。
九、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要根据研究生院总体实习计划,于2019年1月10日(星期四)17时前将以下材料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519),同时将电子版发至yjsc6@snnu.edu.cn:
(一)《学院专业实践计划》(一式两份,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导出,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专业实践使用指南);
(二)《2017级课程与教学论硕士及2018级教育硕士实习安排表》(请参考附件3进行实习安排分配,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里填报并导出);
(三)《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4,必须学生本人签字)。
十、实习经费
2017级课程与教学论硕士及2018级教育硕士的实习包干经费,研究生院会统一发放至研究生个人银行卡。学院综合管理费(全日制教育硕士)将于下学期安排报销,届时需提供《学院专业实习实践计划》等相关材料。具体事宜见后续通知。
联系人:王莉 马文飞
联系电话:85310101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