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办法》,承担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任务的研究生应在学位论文送审前进行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承担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科研项目和优博资助项目的2016届毕业研究生必须填写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5)、结题证明书(见附件3、6)。请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相关研究生(名单见附件1)如实认真填写,研究成果列表中的科研成果必须由研究生秘书签署等级予以认定。
申请本学期答辩的研究生须在9月23日前将结题报告原件附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式两份)及结题证明书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7室),并将电子版的结题报告和项目研究成果列表(文件名以“2016下半年结题-学院-研究生姓名”命名,如“2016下半年结题-材料学院XXX”)发送至培养办邮箱:yjsc8@snnu.edu.cn。
研究生如本学期不申请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则需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见附件7)。
附:
1. 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预计结题人员名单.xlsx
2. 研究生创新基金结题报告模板.doc
3. 创新基金结题证明书模板.doc
4. 2016年下半年优博论文资助项目预计结题人员名单.xlsx
5. 优博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模板.doc
6. 优博资助项目结题证明书模板.doc
7. 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