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讲座考试安排如下:
1.考试科目:《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讲座。
2.考试要求:请每位参加讲座的研究生按附件1、2的要求完成与两个讲座内容相关的论文各一篇;由他人代写或打印稿一律无效,论文如发现有抄袭现象者,试卷视为作废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论文封面需要标识学号、姓名、专业、学院等四项信息。
3.交卷时间:12月31日(星期五)上午12点前各学院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并附纸质名单(请见附件3,需要研究生秘书签字盖学院公章)由专业负责人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517室)。
不接受个人提交作业。
请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及时将考试安排和要求通知2016级全日制教育硕士。
附件:
1.2015级教育硕士《教师职业道德》试题及考试要求
2.2015级教育硕士《教育政策法规》试题与考试要求
3.《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政策法规》作业上交登记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