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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改项目】关于做好2024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19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加快推进新时代陕西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教〔2021〕62号)《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推进实施办法》(陕师校发[2021]70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工作主线,加快推进我省“双一流”建设,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以新时期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题,主动破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

二、立项范围、类型、类别及申报限额

(一)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参照《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2024年度)》(见附件1),申报人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二)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和“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两个类型。

(三)按照项目选题意义和质量,“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分委托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不区分类别。项目研究周期均为2年。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要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具备一定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申报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已获批省(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立项以及校级立项的其他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理论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具备较高的学科建设性及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特别是“双一流”建设、专业学位实践性研究需要,具备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主持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研究与管理工作。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在岗在编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教授或副教授,且近三年承担研究生教学工作。

2.每人申报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含项目主持人)。

3.鼓励教育教学一线的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研究生导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四、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主持人填写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评议、择优推荐项目申报。

(二)立项公布。根据各培养单位申报情况,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遴选,立项通知。

(三)项目管理。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学校对项目研究实施进行过程管理。项目立项后,由培养单位组织开题;项目研究中期,学校开展中期检查;项目研究期满,学校组织结题验收。项目开题、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请于2024年9月5日(星期四)12:00前将《2024年度校级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和项目立项申报书(含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两份报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至yjsc8@snnu.edu.cn(以“2024教改+学院名称”命名),逾期不予受理。培养单位需向研究生院统一推荐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请各申报项目组充分调动团队力量、合理分工,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各培养单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严格审核,做好遴选工作,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优秀研究项目。

联系人:余敏 闫喜龙

联系电话:029-85310350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