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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采集】关于组织我校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图像信息集中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05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服〔2022〕10号)《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文件要求,我校委托新华社中国图片社为我校高等教育毕业生提供学历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及标准化服务工作。学校定于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组织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图像信息集中采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采集对象

我校2024届全体研究生毕业生(不含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国际学生)。

二、采集时间和地点安排

1.采集时间

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

长安校区:上午9:30—12:00,下午13:30-15:00;

雁塔校区:上午9:00—12:00。

2.采集地点

长安校区:文津楼一段西侧1202、1301、1402教室;

雁塔校区:崇鋈楼一层怀德厅(一层104室)。

各培养单位具体采集时间段和采集地点详见附件1

3.采集信息登记

本次采集不进行现场信息登记,请采集照片的同学们提前登录学信网,获取并截图保存个人图像采集码,具体操作见附件2。现场出示个人图像采集码后拍摄。(采集前查看并保存采集码,截屏即可)

三、采集费用标准及缴纳

图像信息采集制作费用20元/人,由各培养单位以学院(专业)为单位,指派相关负责人提前代收采集费用,收齐后于图像采集当天交给新华社现场负责人。(收费形式为微信/支付宝转账)

四、拍摄要求

1.衣着应与背景色(蓝色)区分明显,不能穿黄色及蓝色衣服,不能穿高领服装。拍照时整理衣领、着装整齐。

2.不得任何饰品,如美瞳、项链、耳环、耳钉等,拍照时不得佩戴眼镜。

3.严禁化妆(尤其是眼妆与深色口红),不得染发,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散发请束好。

4.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嘴唇自然闭合。

5.为保证拍摄的快速有序进行,请不要携带背包等过多物品。

五、注意事项

1.在学信网上没有学历照片的研究生,学校无法在学信网上为其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无法办理就业派遣,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2.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通知到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准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图像采集。在校外不能参加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前往陕西大学生图像采集补拍中心采集,补照时间:周二至周六9:00-11:40;13:00-17:40,补照时间与毕(结)业时间至少需要间隔45个工作日。补照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 汇鑫IBC-D座1605室(高新区管委会西侧)。客服电话:029-81154835; 18089293349。补拍后自行领取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自己留存,将纸质版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照片提交最晚截止2024年4月底。

3.已参加过学校组织的统一毕业图像采集的研究生本次不再参加。今年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不参加此次采集,待到博士毕业阶段再采集。

4.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研究生辅导员具体负责本项采集工作。采集当天,各培养单位按采集安排时间段,由辅导员带队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请研究生佩戴口罩到场,有序排队,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进出场地。

5.各位研究生务必于拍摄40天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按照提示进行图像信息校对。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