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培养工作 > 正文
【创新成果展】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七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作品征集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10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做好2023年陕西省第七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的相关工作,加强我校创新成果作品的培育、遴选工作,提高我校参展作品的竞争力,参照第六届创新成果展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作品范围

成果展分理科类、工科类、文科类(含文科和术科)。

(一)理科类、工科类参展成果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成果、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技术设计图表、发明专利(已获授权)、软件著作权等。

(二)文科参展成果为: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形式的成果。

(三)术科参展成果为: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或摄影成果;已举办或参与的演唱会(演唱比赛)、独奏会、画展(艺术类创作比赛)、摄影展、朗诵会等;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个人画册、音像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已创作的陶艺、服装、雕塑、影视作品、乐曲、动画、舞蹈、艺术设计等;已获得授权的专利等。

成果申报书填写内容可参考往年相关通知附件。

二、成果要求

(一)申报人应是我校在读研究生、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

(二)各培养单位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类别申报,每个学科至少推荐1项创新成果。所推荐参展作品应体现本学科特色,注重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及社会效益等,作品形式尽可能多样化;

(三)材料翔实,文字表达准确;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与动员,切实做好学生创新成果预申报工作。

(二)陕西省第七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照作品的推荐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待省上正式通知后,我校将按照具体要求后续通知。

联系人:余老师、闫老师(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

电话:029-85310350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