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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项目】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28点击量:

各相关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文件精神及我校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开展2021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年立项的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流程

1.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项目结项书(附件2)并整理相关的项目成果。以上材料一式一份,于4月20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1室),电子版材料(以“结题验收-研究生创新基金-学院-研究生姓名”命名)发送至yjsc8@snnu.edu.cn。

注:结项书“研究成果列表”页填写的信息需由研究生秘书审核,标注成果级别并签字。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并公布验收结果。

三、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按时提交结题验收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验收不合格,终止项目。

2.原则上本次结题验收的研究生项目不设延期。

3.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准备结题验收材料,评审专家将结合项目的整体完成情况、项目产出成果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如有问题请联系余老师,029-85310350。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