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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项目】关于开展校级研究生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23点击量:

各相关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办法,现开展校级研究生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20年立项的博士自由探索项目;

2.2020年立项的研究生创新团队项目;

3.2021年立项的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流程

1.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整理相关的项目成果,以上材料一式一份,于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1室),电子版材料(以“结题验收-项目类型-学院-研究生姓名”命名)发送至yjsc8@snnu.edu.cn。

注:结题报告“研究成果列表”页填写的信息需在研究生秘书处审核,由研究生秘书填写成果级别、签字。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相关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三、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按时提交结题验收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验收不合格,终止项目。

2.原则上本次结题验收的研究生项目不设延期。

3.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准备结题验收材料,评审专家将结合项目的整体完成情况、项目产出成果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如有问题请联系余老师,029-85310350。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