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了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取得实效,现开展2021年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须于11月3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将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及成果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1室);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以“综改项目结题验收-项目编号-姓名”命名)发送至yjsc8@snnu.edu.cn。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提交纸质版材料的,可于后期补交。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结题验收,结题要求见附件3。
三、其他
请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及成果材料,凡未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材料且未做任何说明的按照结题不合格处理。
如有问题请联系029-85310350。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