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对2020年立项的省级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教〔2020〕198号)批准设立的项目(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程序
请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申请书的进度安排、预期目标等,认真总结项目进展情况,填写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并于2021年11月16日(周二)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jsc8@snnu.edu.cn,纸质版提交到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1室),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中期评审。
三、其他
中期检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研究生院将如实上报评审结果,对中期检查不通过的项目限期整改,加强监督和管理。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