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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29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全面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进一步推进“双一流”建设,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陕西师范大学全面推进一流研究生教育的实施意见》(陕师校发﹝2021﹞1号)的相关要求,学校继续设立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现将2021年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校博士研究生(学制内),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前期工作基础好,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研究积累,或者已经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果;

3.项目论证比较客观、充分,技术路线清晰,目的明确,有较好的实施条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可行性强,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

4.申请者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在本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若导师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或“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学校将优先资助;

二、资助额度

资助额度:2万元/项。

三、结项标准

结项要求请参照《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暂行)》(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

1. 个人申报(9月29日—10月12日)

申报该项目的博士研究生须填写《博士生自由探索项目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各培养单位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学院公章,于10月12日前将上述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c8@snnu.edu.cn

注: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作为主持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博士自由探索项目、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研究生创新团队项目),已申请过项目且获批者不得再次申请。

上一年度内有办理退项手续的研究生的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停止申报项目一次。

2. 材料汇总、审查(10月13日—10月15日)

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报送的材料统一汇总,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

3. 专家评审(10月16日—10月22日)

4. 校内公示(10月底)

学校汇总专家评审意见并将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