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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公告

1.我院接收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

2.调剂类型:“音乐”专业型研究生(古筝、琵琶方向);“舞蹈”专业型研究生(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方向)。(附:我院2016年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划定的A类地区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3.调剂生必须按时参加我院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并将初试试卷等材料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部指定的时间内转入我校。

4.调剂研究生的原报考专业,应与我院拟接受调剂复试的专业相一致。

5.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部分缺额专业调剂申请表(见附件),并将此表发至邮箱。

邮箱地址:344823907@qq.com

联系电话:029-85310111。

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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