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实验室设立学术委员会,是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为充分发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实验室建设与发展的指导作用,规范学术委员会各项工作,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术委员会组成
1.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均由陕西师范大学聘任,其中主任的聘任须报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
2.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由不少于9位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其中本校人员不超过1/3,学术委员会成员应是本领域有相当造诣的、经验丰富的专家。学术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5年,一般连任不超过2届,每次换届应更换1/3以上成员,
3.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每次实到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2/3,原则上2次不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的委员应予以更换。
二、学术委员会职责
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议实验室的发展目标、研究方向、重大学术活动、年度报告、开放课题等。具体如下:
1.指导实验室发展目标、研究方向的确立及调整。
2.审议确定实验室及各研究方向的近、中、长期发展规划。
3.听取和审议实验室主任的工作报告,审议实验室工作简报和年度报告。
4.评议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评审开放课题项目。
5.审查和建议实验室有关的主要学术活动。
6.决定实验室及所属学科有关专业性重大问题。
7.通过讲学、短期工作、互派研究人员等多种形式支持实验室的研究工作。
8.指导、审议实验室的验收、评估等工作。
三、委员的职责
1.参加学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术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2.关心实验室建设,指导实验室整体规划、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制度
1.学术委员会每年召开1次例会,根据实验室研究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等对委员进行调整。
2.根据需要,由主任委员决定学术委员会工作会议的召开,一般每年1-2次。
五、学术委员会遇事需要形成决议时,在发扬民主、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决议以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2/3为有效。实验室遇有学术方面的重大决策时,应报请学术委员会审议,征求学术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六、实验室应为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方便,通过各种方式,为学术委员会了解实验室的工作创造条件。
七、学术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支持实验室的工作。对因各种原因不能经常性的参加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发挥其正常作用的成员,由室务会报请学术委员会主任和陕西师范大学批准,可免去其学术委员会成员资格。
八、因工作需要,室务会可报请学术委员会主任和陕西师范大学批准,对学术委员会组成进行调整,室务会负责开展学术委员会的换届聘任工作。
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