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应用表面与胶体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科研助理1人,岗位要求:做好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的秘书工作,协助做好重点实验室日常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 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 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
4. 熟练使用网络办公系统。
5. 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原则上各阶段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学习者优先考虑。
2. 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9年3月1日,公布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19年3月1日至3月15日,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打包,发送至klascc@snnu.edu.cn。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核。重点实验室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重点实验室(/snnu/mu_klascc/)和化学化工学院(/snnu/mu_chem/mu_www/)网站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四)考核。重点实验室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面试等,具体考核安排以重点实验室和化学化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五)确定拟聘人选。重点实验室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在重点实验室和化学化工学院网站上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陕西师范大学科研项目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进行聘用管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五、联系方式
严老师、党老师:029-81530811
应用表面与胶体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化学化工学院
2019年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