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实验室的所有固定人员平等享有使用重点实验室会议室(致知楼1555室)的权利。
2、会议室是召开会议、研讨工作的地方,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挪借他用。
3、会议室的设备、设施和财产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各参会人员要规范操作会议室设备,爱护会议室财产。发现设备故障、财产损坏或遗失,要及时告知办公室人员。
4、使用会议室前必须提前在学院网站预约,并在领卡时登记时间、事由及联系人电话。
5、各参会人员要注意保持会议室卫生,不乱扔果皮纸屑,会议结束后打扫会议室卫生(擦桌椅、拖地),倒空垃圾桶。
6、会后使用人要及时关闭投影仪、空调等电源开关,将椅子归位,确保水龙头、门窗关闭,方可离开。
7、不遵守以上规定者,停止预约会议室权限一年。
应用表面与胶体化学重点实验室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