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附件。
注意事项:
1.须在课程考核结束后五日内录入成绩。
2.每学期先需由各学院教学秘书“设置课程成绩录入人”,若不显示课程可联系学院教学秘书设置。
3.设置综合成绩构成后,若针对该课程该上课班级的学生已录入成绩,则显示为红色,不可进行修改。需清除成绩方可修改综合成绩构成比例。
4.录入的成绩,暂存后可修改,提交后不可修改。请仔细检查后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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