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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校级全英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4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十三五”期间,我校将充分把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发展契机,大力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战略,大力推进来华留学学历教育。学校将以全英语授课课程为着力点,构建科学的来华留学本科学历教育课程体系。自2017年起,学校将在已有全英语教学示范课程项目的基础上,开展来华留学本科学历教育试点学院和试点专业建设,并重点对试点学院和专业的核心课程进行全英语教学建设。

现将相关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来华留学本科生学历教育试点单位

试点学院:心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国际商学院

试点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物理学(创新实验班)、生态学、历史学

二、全英语课程建设规划与内容

1. 全英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工作以试点单位为重点,面向全校各本科生教学单位全面开展。

2. 试点单位须顶层设计、科学规划来华留学本科生学历教育工作,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重点围绕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开展全英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和常态化教学。

3. 试点单位应重视全英语教学师资的培训与培养,聘请外籍教师、专家讲学;还应注重优秀全英语教材的引进与建设、全英语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优美全英语教学课件的制作,以及全英语教学的经验总结等。

4. 试点单位和示范课程应积极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现课程信息化,共享相关教学资源,以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5. 全英语教学示范课程相关管理规定请见《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双语及全英语教学管理办法(暂行)》(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课程须为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内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非教学计划内课程不得申报)。

2. 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要有至少3年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的经历;或者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无海外经历者,经专家评审达到要求者方可开设全英语教学示范课程。

3. 主讲教师外语水平较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好,在相同条件下,拥有稳定的教学团队的课程可以优先申报立项。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团队成员外语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

四、建设期限及要求

1. 建设期限

全英语教学示范课程项目建设时间原则上为2年。

2. 建设要求

(1)课程结项时应投入本科教学至少2学期;

(2)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本科信息化示范课程建设内容及要求(2014年版)》(附件4)在我校Blackboard教学平台上建立完整的信息化课程;

(3)结项后,全英语教学课程应持续开设;

(4)其他要求请参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双语及全英语教学管理办法(暂行)》(附件1)。

五、申报材料

1. 《2017年度校级全英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2. 《2017年度校级全英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请将申报表(一式三份)和汇总表于2017年3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并发送电子版至:gengxiaodan@snnu.eud.cn

联系人:耿晓丹 85310331

教务处

2017年3月14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电话:029-8531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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