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秋季课程退改选阶段已经结束,经研究决定,对选修人数不足30人的部分通识教育选修课和选修人数不足15人的专业选修课予以停开,请务必通知各有关教师和学生(停开课程详情见附件,选修停开课程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修其他课程,具体安排请留意教务处相关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质量和加强跨学院选课课程管理,请本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和跨学院选课课程任课教师和开课单位按下列要求切实加强有关课程管理。
一、任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学生考勤及考核工作,确保教学质量。学校本学期将组织教学督导委员会对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和跨学院选课课程进行听课和检查,对于到课率较低的课程将予以通报。
1.任课教师可建立学生班干部组织,在教学班确定1名班长、1名学习委员,协助老师管理课堂秩序和有关日常教学工作。
2.任课教师要严格考勤(学生较少的课程应该每次都考勤,学生较多的课程可采用随机抽查的办法,但应保证每个同学在整个上课过程中被抽查足够的次数),对于旷课3次以上(含3次)者,以“零分”记入该学生成绩档案。
3.对于到课人数连续3次少于30人的通识教育选修课,于次周停开该门课程。参加停开课程学习的学生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也不能在中途重新选修其他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可在下学期重新选课。
4.任课教师要严格课程考核,将考勤、平时作业(课程论文)和考试成绩相结合,综合给出相应的成绩。考试应统一使用教务处提供的考试纸,总成绩为百分制。每学期考试结束,任课教师在网上填报学生成绩,并将试题、试卷、成绩单报送本单位教学秘书。考试试题、试卷统一由开课单位保存。
5.通识教育选修课和跨学院选课课程开出后,任课教师一般不得调课或停课。对于随意调课或停课者以教学事故论处。
1.学生完成选课以后,教学单位要及时通知任课教师查询选课结果;学生每学期开学初退选(改选)课程结束后,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及时为任课教师打印其主讲的通识教育选修课修读学生名册(供随机点名及记载平时成绩用),凡未列入该名册的学生,考试成绩无效。
2.任课教师须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将学生成绩登录到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并将学生成绩单、考试试卷一并送交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开课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成绩的审核、保存等管理事宜。
3.每学期退改选结束后因人数不足开课要求而停开的课程,工作量和课时费(即在每学期前两周试听阶段的工作量和课时费)不计。通识教育选修课课时费计算办法见《陕西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方案》。
4.各教学单位和有关教师要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跨学院课程实施办法(修订)》(师教〔2012〕5号)各项要求,加强跨学院选课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跨学院选课工作顺利实施。
1.学生每学期最多选修2门通识教育选修课(含跨学院选课)。
2.已在选课系统上获得某门通识教育选修课,但实际教学中未修读该课程的学生以“零分”记成绩,并载入学生成绩档案。通识教育选修课成绩出现“零分”的学生,不得参加保送研究生、各种奖(助)学金及其他各项评优活动。
3.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安排补考,不及格者可另修其他通识教育选修课。
4.学生不得在课堂上拨打、接听手机,不得交谈聊天、阅读其他书籍或有其它不文明行为。
学校组织校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对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和跨学院选课课程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表彰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并将其作为校内评估优秀教学单位的基本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