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学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陕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陕教〔2024〕31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有关学院(学部)师范类专业。
二、项目类型
1. 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分学科设立、单一专业申报)
2. 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项目。
3. 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学前教育)
4. 卓越科学体育艺术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可音乐学、舞蹈学、体育教育、美术学四个专业联合申报,也可部分联合或单一专业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 项目依托的师范类专业原则上应培养10届以上毕业生,教师培养经验丰富,培养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通过第二级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本科师范专业优先申请。
2. 申报专业(项目)原则上应有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协同培养的基础,具有长期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能够满足实践教学需要。
3. 申报专业(项目)的专业实验实训室、教育实训平台、实践基地建设到位,满足学科专业教学、专业技能教学训练和教育见习、实习需要。确保毕业生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85%。
4. 教师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申报专业(项目)教师中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人数原则上在30%以上,其中专业带头人具有正高职称。
(二)方案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内容具体、措施得力、保障有力,可操作、可检查、可示范、可推广。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 申报书(纸质版5份)
请各有关学院按要求填写《陕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书模板将单独分享,其中的学校公共信息已补充。
2. 支撑材料(纸质版1套)
支撑材料应包含学校相关文件(单独分享)、人才培养方案(含公师、优师、普师)和学院特色材料三个部分,相关材料应汇编成册且有封面及目录。
(二)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学院(学部)于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6室),word电子版发送至leiyang@snnu.edu.cn。
五、有关要求
1. 请各有关学院(学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上级文件(见附件)精神,结合学院(学部)办学特色、专业建设实效和人才培养优势等情况,高质量撰写项目申报书并准备支撑材料。
2. 请各有关学院(学部)以本次项目申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师范专业建设,创新师范生培养机制,通过强化师德养成教育、建立协同培养新机制、优化实践教学模式等举措推进卓越教师培养改革。
联系人及:李正德,薛滨瑞,雷阳
联系方式:029-85310331,029-85319611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陕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陕教〔2024〕31号)
教务处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