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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09 浏览量:

各有关学院(学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陕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陕教〔2024〕31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有关学院(学部)师范类专业。

二、项目类型

1. 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分学科设立、单一专业申报)

2. 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项目。

3. 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学前教育)

4. 卓越科学体育艺术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可音乐学、舞蹈学、体育教育、美术学四个专业联合申报,也可部分联合或单一专业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 项目依托的师范类专业原则上应培养10届以上毕业生,教师培养经验丰富,培养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通过第二级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本科师范专业优先申请。

2. 申报专业(项目)原则上应有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协同培养的基础,具有长期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能够满足实践教学需要。

3. 申报专业(项目)的专业实验实训室、教育实训平台、实践基地建设到位,满足学科专业教学、专业技能教学训练和教育见习、实习需要。确保毕业生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85%。

4. 教师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申报专业(项目)教师中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人数原则上在30%以上,其中专业带头人具有正高职称。

(二)方案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内容具体、措施得力、保障有力,可操作、可检查、可示范、可推广。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 申报书(纸质版5份)

请各有关学院按要求填写《陕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书模板将单独分享,其中的学校公共信息已补充。

2. 支撑材料(纸质版1套)

支撑材料应包含学校相关文件(单独分享)、人才培养方案(含公师、优师、普师)和学院特色材料三个部分,相关材料应汇编成册且有封面及目录。

(二)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学院(学部)于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6室),word电子版发送至leiyang@snnu.edu.cn。

五、有关要求

1. 请各有关学院(学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上级文件(见附件)精神,结合学院(学部)办学特色、专业建设实效和人才培养优势等情况,高质量撰写项目申报书并准备支撑材料。

2. 请各有关学院(学部)以本次项目申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师范专业建设,创新师范生培养机制,通过强化师德养成教育、建立协同培养新机制、优化实践教学模式等举措推进卓越教师培养改革。


联系人及:李正德,薛滨瑞,雷阳

联系方式:029-85310331,029-85319611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陕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陕教〔2024〕31号)



教务处        

2024年10月9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电话:029-8531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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