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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2 浏览量:


各院(学部):

毕业论文是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成教师教育教科研基本训练和培养本科生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为做好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部)基本要求:

1.学院(部)按照学校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体安排,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学习学校及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规定;落实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包括选聘校内外指导教师、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中期检查、论文答辩、成绩评定、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等工作。

2.学院(部)要严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关。征集来源于基础教育一线(包括市、区、县教研室、中小学等教育机构)的选题,供本院师范专业学生选择。征集来源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的选题,供本院非师范专业学生选择。将征集的选题进行审议,并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学生选题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提请学院(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审批。

3.在毕业论文答辩环节,安排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后5%的学生进行二次答辩。

二、指导教师基本要求:

1.坚持立德树人,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把握论文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科学严谨态度和创新精神,保证足够的时间指导学生,定期与学生进行交流、讨论、答疑。

2.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并进行不少于8次的具体指导,尤其要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阶段工作进展和质量检查。在指导过程中注重对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团结协作精神的培养。

3.指导学生按照要求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完成后,指导学生论文修改,直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4.在答辩交稿前进行终审评阅,围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果、工作态度、论文质量、文本规范、存在的不足和综合评价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指导教师审核意见,并明确是否同意学生进入答辩环节。

5.答辩结束后,指导教师依据答辩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指导,审核毕业论文(设计)终稿。

6.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应由中级职称及以上教师担任,初级职称人员不能单独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承担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为5人左右,最多不超过10人。

三、学生基本要求:

1.学生选择指导老师,填写毕业论文选题登记表,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2.学生应该主动联系指导老师,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写作进度,虚心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毕业论文。

3.学生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如经发现,取消其成绩,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4.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虚心求教并接受指导,与同学团结互助,培养团队合作精神;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每两周向指导教师汇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未按照指导教师要求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教师可终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学生成绩计为“不及格”。

5.答辩结束,学生根据指导教师要求,做好资料归还和其他交接工作。对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应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

四、过程管理基本要求:

1.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全部在毕业论文过程管理系统中进行。

2.学校实施本科生毕业论文盲审制度,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学校随机抽取5-20%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送校外专家进行盲审。毕业论文(设计)未通过盲审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答辩。

3.毕业论文(设计)其它具体要求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五、时间安排:

教务处

2024年7月12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电话:029-8531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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