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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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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7年秋季赴澳门大学交换生的通知

时间:2017年02月24日 00:00 点击次数:

一、澳门大学简介

澳门大学简称澳大,是澳门第一所现代大学,也是澳门唯一的公立综合性大学,是一所文理科综合高等学府。澳门大学在澳门是具有公允口碑的尖端学府。

澳门大学设有工商管理学院、教育学院、法学院、社会科学及人文学院、健康科学学院和科技学院。另设有研究生院、中华医药研究院、英语中心、持续进修中心、澳门研究中心及亚太经济与管理研究所等。

澳门大学可授予高等专科学位、学士学位、学位后、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一年制葡萄牙语言及文化课程等100多个学位课程。授课语言以英语为主。现有学生约8200名,本科生5700多名、硕士生1800多名、博士生约280多名,教学人员430多名。

澳门大学网址:http://www.umac.mo/chi/


二、项目说明

1.根据我校与澳门大学签订的两校友好交流协议,我校可选派本科生在该校进行交流学习;

2.交换生名额:3人;

3.学习期限:1学期;

4.在澳门的身份:全日制非学历交换生;

5.专业:我校交换学生可以参加澳门大学开设的与本人现专业相同或者相近专业的学习;

6.学分转换:学生结束学业时,澳门大学为交换学生提供成绩报告单,由我校根据有关规定为交换学生认定和转换相应的学分;

7.费用:往返交通费、在澳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书本费等自理(约2万人民币);相关杂费1000元人民币(不含签证费)。


三、申请资格

1.我校全日制在读二至三年级学生;

2.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具备国内外时事政治方面相关知识,了解国家对澳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

3.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

所有课程均不得有不及格情况,且入学以来所有必修课的累计排名在本专业前10%

4.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团队精神和创新精神。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5.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其它属于个人支出的费用;

6.符合接待学校入学要求及其它规定。


四、选派原则

自愿申请,院系同意,学校审批,签约派出,违约赔偿。


五、申请材料

1.《陕西师范大学学生赴澳门地区交换生申请表》(1份);

2.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六、选拔方法

符合条件并有意报名者须填写相关申请材料交至各个学院,由各学院推荐2名学生并将其材料于201731日之前交港澳台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将会同有关专家组成的考评小组面试考核,确定人选并公示,无异议者最终报澳门大学审查确认。


七、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31 


八、联系人

陈老师:85310269                 

长安校区校务楼207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学生赴澳门地区交换生申请表

 

港澳台办公室

                                          2017224

 


  • 雁塔校区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

    邮编:710062

  • 长安校区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编:710119

电话:86-29-85310269  传真:86-29-85310278  邮箱:ipo@snnu.edu.cn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编:7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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