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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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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赴韩国9所大学交换学习的项目公告

时间:2017年02月17日 00:00 点击次数:

根据我校与韩国金刚大学、国立全北大学、首尔市立大学、昌原大学以及大邱韩医大学等九所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我校可选派优秀学生前往韩国进行交换学习。现将项目信息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学校名称

可接收名额

官方网址

备注

韩国汉阳大学

2

www.hanyang.ac.kr

1.交换学习期限为1学期2017年秋季学期)1学年;

2.在韩身份:全日制非学历国际交换生

3.专业:与本人现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部分专业不接收外国学生申请,详情可登陆该校网站查询)

4. 韩方大学开学时间约在20179

韩国国立全北大学

2

www.chonbuk.ac.kr

韩国朝鲜大学

2

http://chi.chosun.ac.kr

韩国忠南大学

1-2

http://plus.cnu.ac.kr/html/kr/

韩国庆北大学

2

http://www.knu.ac.kr/wbbs/

韩国金刚大学

2

www.ggu.ac.kr

韩国昌原大学

2

www.changwon.ac.kr

韩国大邱韩医大学

2-5

www.dhu.ac.kr

韩国首尔市立大学

2

www.uos.ac.kr

交换学习期限为1学期2017年秋季学期)
















二、申请条件

() 热爱祖国、热爱学校;

() 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

() 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一、二、三年级、研究生一、二年级;

() 韩语学时400课时以上。

三、申请材料

(一)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如需到教务处签字、盖章,请于每周二、四下午工作时间前往);

() 在校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 韩语学时证明或TOPIK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能证明本人综合素质的证书复印件;

四、费用

(一)学费:无需向外方院校缴纳学费,派出前应缴纳我校相应学费;

(二)国际旅费、在韩生活费、住宿费、保险费、书本费、项目管理费等自理。

五、学分转换

    学生结束交换学习后,对方大学为交换学生提供成绩报告单,由我校根据有关规定为交换学生认定和转换相应的学分。

六、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228

七、项目咨询及材料报送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话:85310583 

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206(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19

  • 雁塔校区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

    邮编:710062

  • 长安校区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编:710119

电话:86-29-85310269  传真:86-29-85310278  邮箱:ipo@snnu.edu.cn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编:7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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