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中心(部、室):
清明节即将到来,为了使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学校《关于我校201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集团工作实际,现就节日放假期间有关工作事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休假3天(4月2日-4日)。其中:将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的公休分别调至4月2日(星期一)、4月3日(星期二);4月4日(星期三)为清明节法定假日。3月31日、4月1日正常上班、上课。
二、有关工作安排
1.动力服务中心要加强全校的上下水管网、供电线路的日常巡检,及时受理水、电维修,切实加强水库、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值班工作,全面保障节日期间水、电的安全、正常供应;做好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2. 阳光饮食服务中心、园丁饮食服务中心要做好放假期间在校师生的餐饮服务保障工作,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提高饭菜质量,保持饭菜价格稳定,确保每日三餐的正常供应。
3.物流服务中心要与各食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原料需求情况,切实做好饮食原材料的采购与配送工作。
4.长安校区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雁塔校区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要加强放假期间学生公寓楼、教学楼、实验楼的值班与安全管理,做好进出人员的登记、证件查询工作,防止闲杂人员进入,确保学生的人身及财物安全;要根据学校的课程安排,配合学校教务处安排好教室及自习室的开放时间,做好教室管理及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做好学生生活区域环境卫生管护工作。
5.长安校区物业服务中心、雁塔校区物业服务中心要加强放假期间两校区环境卫生以及雁塔校区家属区的清洁保洁工作,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保证校园环境优雅整洁;认真做好春季苗木栽植和绿化养护工作;合理安排两校区洗浴中心开放时间,保证在校学生的洗浴。雁塔校区物业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家属区高层住宅楼的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值班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楼宇设施的安全正常使用。
6.车辆服务中心要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规范管理,合理安排放假期间车辆运行时间,确保两校区师生的通勤需求;安排好外出执行任务车辆,保证安全出行。
7.集团办公室、质检部要做好各类报告、文件的处理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加强对各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做好网站信息监控,及时督促处理网络意见。
三、几点要求
1.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细心安排,切实做好放假期间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提供周到的后勤服务,使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放假期间,各部门的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得调整,如确因实际原因需调整的,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领导审批。
2.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集团各中心要严格值班制度,认真落实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及其他报销手机话费的人员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对于出现的重要事项及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不得延误,对于因未认真履行职责而导致发生问题的中心,集团将逐级追究其责任。
3.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放假前,各中心要高度重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漏洞和隐患,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要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员工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事故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教育员工注意外出的安全和参加各种祭祀、娱乐活动的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人身伤害、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
4.各中心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在确保各项服务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适当安排员工轮流休息,时间由各中心自行安排。节日期间,各中心不得组织员工外出旅游。中心主任、副主任原则上不得离开学校,如需外出必须向集团总经理和分管工作的副总经理请假,否则集团将追究中心领导的责任。
5.各中心务必于4月1日(星期日)中午12:00前将本单位值班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集团办公室。
后勤第一集团总值班电话:85307988转601(办公室)
雁塔校区公安处报警电话:85308110
长安校区公安处报警电话:85310110
后勤第一集团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