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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文明停放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3-10-08   作者:后勤管理与保障处   点击数:

老师们、同学们:

202366日起,我校长安校区学生公寓区已实行共享单车定点停放的相关政策,共享单车须在指定停放区域还车。目前学生公寓区还存在大量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等不安全、不文明的现象,身为师大一员,我们有责任更有义务维护校园文明有序环境。为此,关于校园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停放及充电,我们倡议:

1.不乱停乱放,不堵塞消防通道

非机动车、摩托车应在规定的停放区域有序停放;未设停放区域的,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在交通主干道、人行道、绿化地、操场、建筑物出入口、消防通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

长安校区共享单车指定停放区域包括:硕士楼西侧、北侧人行道;昆明湖路南侧AB区北侧人行道;阳光苑广场北侧台阶下;H东侧人行道;溢香楼西门广场;E区与F区中间南北道路两侧人行道。请各位师生参考停放区域,有序停放车辆。

2. 注意充电安全

电动车须在充电柜(桩)等集中充电装置点充电,禁止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充电,严禁电动车及蓄电池在办公楼、学生宿舍、实验楼、教学楼、住宅楼、图书馆、学生饭堂等建筑物内存放及充电。

建设和谐、美丽的绿色校园,需要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希望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养成良好习惯,做到文明、安全、健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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