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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规范校园施工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0   作者:hqglc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近期,学校发现部分单位随意在校园开挖、施工,随意堆放装修及建筑垃圾,对校园环境造成了破坏。为保证校园整洁和基础设施完整,创建文明、和谐、美观的校园,学校再次重申:要求各单位即日起凡在校内(包括校园土地、道路、建筑物、绿化设施、供电、供水和供暖设施等)进行各项建设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先在后勤管理处备案并办理相应手续,具体要求详见《陕西师范大学校园环境和基础设施管理暂行规定》(见附件)第十章之规定。

    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施工主管部门应通知后勤管理处共同进行现场验收。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并限期进行整改。对逾期未恢复或给学校造成严重破坏的,学校将给予建设单位相应处罚。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4年3月20日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校园环境和基础设施管理暂行规定.doc

联系电话

综合管理科

联系电话:029-85310380

办公地点:校务楼五层507室

服务监管科

联系电话:029-85310395、85318857

办公地点:校务楼五层528室

工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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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校务楼五层526室

能源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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