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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核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7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培养单位:

为积极应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前置化,更好的宣传和推介我校学生,从去年开始,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核对工作已从大三或研二(两年制研究生为研一)第二学期改为第一学期期末进行。根据调整后工作安排,就业中心2019年1161117日进行2021届毕业生的生源信息采集核对工作

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核对是一项非常严肃和细致的工作,是制定毕业生就业计划及就业派遣方案的重要依据,关系到每个毕业生的切身利益。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对象

2021届全体毕业生不含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    

二、核对时间

1、学生核对时间为116——1110

2、培养单位审核上报时间为1110——1117

三、2021届毕业生核对内容及要求

1、信息核对内容:

  1)基本信息

2)联系方式

2、核对要求:

  1)认真核对基本信息模块的学籍信息、扩展信息和户口档案信息

2)认真核对户口档案部分的身份证号,按照提示补充户口档案信息中的所有内容。其中,生源地是指毕业生入学前的常驻户口所在地,要求具体到县(区)一级(如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毕业生可查阅入学前本人户口簿进行核对确认。注:毕业研究生在入学前若为其就读本科院校集体户口的,请以高考时户口所在地作为生源地。

3)补充完整联系方式模块中的email手机QQ、家庭电话、家庭邮编家庭详细住址。

3、请各位2021届毕业生同学提供生源地的原始证明材料:

1)入学时户口转入学校的,请提供由个人保存的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复印件。

2)入学时户口未转入学校的,请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身份证与户口簿信息不一致的,请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和首页的复印件。

3)以上复印件请注明学号、姓名及专业,统一交给辅导员老师。

4、请各位毕业生认真对待此次信息核对,务必要求本人核对确认。

5、如果信息有误,可联系学院辅导员老师进行修改。

四、培养单位审核的有关事项

1、学生信息核对完成后,请各培养单位辅导员老师进行审核,并根据学生情况补充完整基本信息,确保学生生源信息无差错无遗漏。

2、辅导员老师完成所有学生基本信息的审核和补充工作后,由各培养单位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领导统一登录就进行信息上报。

五、其他事项

1、学生的核对及培养单位的审核上报工作可参照附件中的操作指南。

2、学生提交的生源地证明材料请于1112下午17时前交至就业中心办公室(新勇西205)。

生源地信息作为我校上报毕业生就业派遣的重要依据,关系到毕业生求职、签约、派遣等环节能否顺利进行,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完成。

附件1:毕业生核对生源信息操作指南

附件2:各培养单位审核上报操作指南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9116

 

附件:毕业生核对生源信息操作指南.pdf各培养单位审核上报操作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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