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是工会会员公益性健康保障之一,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全国总工会专为职工群众开办的群众性互助保障组织)承保,单位统一组织参加。我校工会(妇委会)去年开展此项工作,近期将根据《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需进行续保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活动基本内容
在职女职工参加本活动后,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首次确诊患有本活动所列的12类女职工特殊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时,可按照本活动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用于缓解家庭经济困难。
二、保费及互助金
1.在编在岗60岁以内的女职工保费由个人和工会共同承担,保险每份25元/人,工会会员个人缴纳10元,工会(妇委会)配套15元;和学校签署用工协议(一年及以上,且参保期间在学校工作)的人员可自费参保。去年因故未参保的女职工今年可参保。
活动保障期为一年,期满续保另办手续。互助保障期一经生效,中途不得退出活动。保障期满后,无论是否已享受互助金待遇,所交纳保费不再返还。
2.按照《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领取条件时,最高可领取15000元互助金。
三、新入保及续保说明
1.今年新入保职工在互助保障期开始之日起,执行60日观察期。
2.2023年参加过本活动的职工,此次连续续保将不受观察期限制。
四、入保办理工作
1.工会(妇委会)将2023年参保人员名单发至各部门工会,由各部门工会统筹安排此项工作,勿变动表中名单顺序。
2.去年已参保教职工,如今年续保,则在表中签字确认续保并缴纳相应保费即可。
3.今年新参保教职工,在相应栏目准确填写个人身份证信息、联系电话(手机),在表中签字确认参保并缴纳保费,电子版“参保情况”栏勾选“首保”。
4.各部门工会收集整理参保信息,并于3月18日(周一)下午17:00前,将参保人员签字纸质版名单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校工会,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ongh@snnu.edu.cn。
五、其他事项
1.请各部门工会认真做好活动宣传工作。
2.更换工作部门的续保女职工,在现单位参保并添加名单,原工作单位的名单中不做删除,在名单的签字确认栏目填写调至某单位。
3.材料提交地址:
雁塔校区综合体育馆三层302室,85303776
长安校区校内原附小214室,85319093
附件: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一年期)实施细则》节选.docx
工会(妇委会)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