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我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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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6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按照校党委《关于批转校工会<关于召开我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报告>的通知》安排,我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以下简称“七届三次教代会”)将于4月10日举行,为确保会议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日程安排
(一)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时 间:4月10日(星期六)上午8:10
地 点: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多功能厅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
乘车安排:雁塔校区参会人员于上午7:20在西停车场统一乘坐会议专用车前往长安校区。
(二)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
时 间:4月10日(星期六)上午8:40
地 点: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报告厅
参加人员:全体代表
乘车安排:雁塔校区参会人员于上午7:50在西停车场统一乘坐会议专用车前往长安校区。
(三)第三次会议(代表大会)
时 间:4月10日(星期六)上午9:10
地 点: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报告厅
参加人员:
1.全体代表
2.特邀代表
(1)非代表的原校领导(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通知)
(2)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委统战部负责通知)
(3)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代表(党委统战部负责通知)
(4)离退休职工代表(离退休职工工作处负责通知)
3.列席代表(校工会负责通知)
(1)非正式代表的各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2)非正式代表的相关科研及直属业务机构负责人
(3)非正式代表的部门工会主席
(四)第四次会议(各代表团会议)
时 间:4月10日(星期六)上午10:00
地 点:各代表团会议室
参加人员:各代表团代表
(五)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时 间:4月10日(星期六)下午2:30
地 点: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多功能厅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
(六)第六次会议(代表大会)
时 间:4月10日(星期六)下午4:40
地 点: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报告厅
参加人员:全体代表
乘车安排:雁塔校区参会人员于下午5:30在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南面统一乘坐会议专用车返回雁塔校区。
二、有关事项和要求
1.为保证会议的顺利召开,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个别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大会的代表,必须经所在代表团团长同意,并向七届三次教代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联系人:韩旭晖13572052810、王博17629212005)。
2.每次大会前,各代表团须履行签到手续,由团长负责签到。签到地点在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报告厅南门入口处。
3.每次大会前,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并在指定区域就座。
4.会议期间,学校安排会议专用车,参加会议的各位代表按上述乘车时间免费乘车。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我校七届三次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工作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寒假健步走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