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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5 作者: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技能,切实把实验室安全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学校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培训对象

从事实验教学、科研活动和实验场所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以下人员:

1. 2023年新入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含留学生及联培生)。

2. 2023年新入职的教职工(含科研助理、博士后及外聘人员)。

3.重点实验学科单位其他年级研究生等。

二、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文件。

2.实验室安全基本知识。

3.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及其他仪器设备安全知识。

4.实验室个人防护要求、安全事故应急自救、互救逃生知识。

5.实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

三、教育培训方式

学校实行“校-院-室”三级教育培训制,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方式。

(一)校级教育培训

学校组织开展系列实验室安全专题讲座教育培训,并利用“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snnu/mu_sysaqks/)开展线上安全准入培训。该系统涵盖在线学习、模拟练习和安全考试等多种功能,包含消防安全,及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等专业实验室安全知识。

(二)二级单位教育培训

各二级单位须结合本单位的学科特点开展专业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制定科学、系统的培训计划。对研一新生应针对性开展准入专项培训,对其他高年级研究生应持续开展巩固、强化类安全教育培训。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6个重点实验学科单位新入校研究生的安全准入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6学时;研二、研三等学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累计时长不少于3学时。其他实验学科新入校本科生、研究生的安全准入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3学时。

请相关单位填写《陕西师范大学二级单位2023-2024学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dlca@snnu.edu.cn,纸质版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月15日下午17:00时前提交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备案。

(三)实验室教育培训

各实验室应做好本实验室风险评估,根据本实验室危险源种类和实验过程风险,制订规范操作规程、有针对性的控制和防护措施及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方案等,在新生进入实验室前对其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及教育培训登记表》(附件2)。各实验室所属二级单位负责对实验室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学校将择期对各实验室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抽查。

四、考核时间

各相关单位新入校师生的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与考核应于2023年9月20前完成,补考须在10月7日前完成,准入考核通过的师生应签订《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安全准入承诺书》(附件3),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准入考核不合格者严禁进入实验场所开展实验活动。


联系人:王婉秋、党利琴

电话:85310379-803、85310117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3年9月5日

 附件1. 陕西师范大学二级单位2023-2024学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表.docx

 附件2. 陕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及教育培训登记表.docx

 附件3. 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安全准入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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