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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3 作者: 点击量:

各相关二级单位:

为加强2023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校园平安稳定,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暑假期间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负责领导及各实验室安全应急联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确保相关人员通讯畅通,若发生安全事故能够立即响应。

二、做好放假前隐患排查和立整立改工作。各单位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及《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对压力容器(气瓶、高压灭菌锅等)、危险化学品以及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不留隐患。

三、做好暑期开放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对暑期计划开放的实验室进行审批、备案;对留校师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要求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方可开展实验,实验过程严禁无人值守;原则上不得开展过夜实验,因科研需要确需开展过夜实验的,须所在单位审批,并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夜间安全巡查、应急保障等工作。

四、确保暑期暂停运行实验室的安全。暑期暂停运行的实验室,原则上需切断实验室水、电、气总闸;暂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按规范要求保管;实验室内的化学废液和试剂空瓶应彻底清理。

五、落实实验室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实验室值班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实验场所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可立整立改的隐患应及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解决。

请各相关单位将签字盖章的暑期实验室安全值班表及应急预案于7月20日下午5时前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实验室技术安全科(校务楼103室)。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2.《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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