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财务服务质量,切实落实《陕西师范大学财务助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激励督促各学院财务助理认真履行职责,共享优秀财务助理工作经验,现就2017年度优秀财务助理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度优秀财务助理考核范围为学院财务助理人员。
二、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29日,布置年度考核工作,成立财务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7日,财务助理自我总结并填写考核表。
2018年1月7日—2018年1月10日,财务处进行考核测评打分。
2018年1月12日,财务处网站公示优秀财务助理人员名单。
三、考核方式
1、学院推荐
学院财务助理填写《陕西师范大学财务助理年度考核表》,学院行政副院长根据财务助理工作实绩,对财务助理进行考核并填写考核意见,对拟推荐优秀财务助理,填写推荐理由并加盖公章。
请于2018年1月7日前报送考核表至财务处会计科(长安校区校务楼五层518-519室),联系人:陈彬,联系电话:029-85310367。
2、考核测评
考核测评工作采取分级测评、对应测评等级赋值的办法。财务助理对接审核人员和其他审核人员测评权重分别为30%和70%,测评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各等级赋值分别为90分、70分、50分和30分。
3、综合评定
财务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院推荐和考核测评结果,研究并确定优秀财务助理人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绩效、创新举措、沟通协调等方面,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履行《陕西师范大学财务助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情况。
总结时重点概述工作绩效及创新举措,要求言简意赅,简明扼要,切忌空谈。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财务助理年度考核表
财务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