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工作安排,6月中下旬将对2016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以高校自评和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参照上年检查工作安排,将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内容
2016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评价指标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成效3个方面,共包含13个三级指标,其中定性指标10个,定量指标3个(详见附表)。
二、自评方法
专项分为设备购置、基础设施改造和修缮三种类别,请各部门根据实际下拨的2016年专项经费的性质分类型填报《XXX专项类检查指标体系》(XXX指设备购置类、基础设施改造类、修缮类),各三级指标下的具体评分点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请对照实际工作情况,对专项逐一进行自评打分,同时填写自评依据,主要围绕自评指标各单位开展的工作、制定的计划、建立的项目库、编制的制度办法进行简明扼要的总结(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其中涉及制定的文件和制度需在自评依据中列出文件或制度名称及公布日期。
三、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将自评表电子版于6月15日12:00前发送至caihong@snnu.edu.cn。各单位对自评依据所列示文件的备查资料统一收集、集中汇总、自行保存,以备教育部检查。
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参照大学部安排,自行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联系人:王娜
联系电话:85310370
附件1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检查工作方案
附件2 指标检查体系
财务处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