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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财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员 发布时间:2016-12-28

为了充分调动财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位同志在2016年度的工作表现和业绩,鼓励先进,激励财务人员奋发进取,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水平,结合人事处《关于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现就2016年度我校财会人员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按照学校要求,正式在编在岗财会人员(正式在编和A类人事代理人员)纳入学校考核范围。非事业编制在岗校聘财会人员(B类人事代理、临时聘用)纳入财务处考核范围,不纳入学校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

财会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绩、能、勤、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财会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德,指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方面的表现;绩,指岗位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等完成情况;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及继续教育情况;勤,指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廉,指廉洁自律和遵守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财会人员考核方式包括个人总结、述职和民主测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二级单位财务人员考核采用财务处考核和二级单位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考虑二级单位意见。

四、考核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161221日,成立财务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类财会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二)自评和负责人考核

20161228日至201714日,财会人员按要求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财务处财会人员下载“附件1”,二级单位财会人员下载“附件2”,和“附件3”。

14日下班前,财会人员将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版报送至长安校区校务楼523(二级单位财务人员考核登记表须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考评意见、评定考核等次,并签字盖公章)电子版发送邮箱cwcbgs@snnu.edu.cn,联系人:秦震;联系电话:85310370

(三)述职和民主测评

20171614:30,述职和民主测评。

地址:学术会议厅(学术活动中心二层)

1.述职

述职人员为全体财务科长和部分二级单位主管会计(以抽签方式从7人中随机抽取3人),述职顺序由抽签决定。

2.民主测评

1全体财会人员参加民主测评,正式在编在岗财会人员和非事业编制在岗校聘财会人员采用统一标准考核,分别计分排序后确定考核等次。

2)评分细则:

评分采取分级测评、对应测评等级赋值的办法:根据德、绩、能、勤、廉五个方面表现,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定性,优秀90分、合格70分、基本合格60分、不合格30分,按照处级25%,科级25%,一般人员共50%测评权重加权后得出总分。

二级单位财会人员评分中,财务处占50%,各委派会计所在二级单位占50%。即,二级单位财会人员最后得分=民主测评得分*50%+二级单位负责人评分*50%

(四)拟定考核等次

根据人事处考核要求,年度考核额优秀等次的人员比例控制在考核对象总数的12%以内,在编在岗财会人员校级“优秀”等次推荐名额为5人;参照学校标准,聘用人员“优秀”等次推荐名额为3人。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自评、二级单位考核结果、民主测评结果和日常工作的具体表现研究确定各类财会人员考核等次。

(五)公示并报送考核结果

17日,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为17-9日。

110日,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考核结果。

五、要求

1. 财会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结合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2. 全体财务科长和二级单位主管会计认真围绕2016年度本部门开展的财务工作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着重总结工作中创新措施和工作实绩,重点突出、切忌空谈。

3. 考核期间正值期末,各项工作紧张繁忙,全体财会人员一定要处理好考核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提高效率,做到考核工作和其他工作两不误。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财会人员2016年度考核登记表(一)

附件2二级单位财会人员2016年度考核登记表(二)

附件3二级单位财会人员2016年度考勤统计表

                            财务处

                             20161228